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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位于青岛市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 政策 ]] 等。 2018年12月,机构改革不再保留 [[ 青岛市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 [[ 食品安全 ]] 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 [[ 标准 ]] 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药品、 [[ 医疗器械行 ]] 政监督和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青岛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五)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 [[ 麻醉药品 ]] 、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六)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 [[ 药物 ]] 制度;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 [[ 产品 ]] 生产注册许可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八)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按有关规定发布相关的安全 [[ 信息 ]]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 [[ 保健食品 ]] 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监督实施 [[ 执业药师 ]] 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