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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二)负责市政府 [[ 会议 ]] 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 [[ 请示 ]] 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 [[ 组织 ]] 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 [[ 人民政府 ]] 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 [[ 突发事件 ]] 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 [[ 信息 ]]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和市 [[ 政府 ]] 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 人大代表 ]] 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指导、协调市民投诉的受理和承办等有关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 [[ 报告 ]] 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十一)综合市政府 [[ 农业 ]] 、林业、水利和 [[ 农村 ]] 工作情况。
(十二)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行政事务工作和有关后勤 [[ 服务 ]] 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归口管理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