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494
次編輯
變更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無編輯摘要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二)将省 [[ 自然科学 ]] 类期刊管理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三)承担国家 [[ 科技部 ]] 下放的有关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实施管理职责。
(四)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和 [[ 技术 ]] 市场的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 [[ 法律法规 ]] 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 [[ 福建省 ]] 科学技术厅 省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
(三)组织全省科技重大专项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 [[ 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 [[ 组织 ]] 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拟订全省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
(六)拟订全省科技促进 [[ 农村 ]] 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 [[ 科学 ]] 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 [[ 监督管理 ]]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拟订全省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省科普工作; ; 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 [[ 知识产权 ]] 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承担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 [[ 国际 ]] 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 [[ 国际组织 ]] 间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省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