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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广州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组建依据==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建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中共广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建设工委),为市委的派出机构,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建设委员会的 [[ 职责 ]] 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将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加固、改扩建工程)和监督管理燃气行业设施建设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将市府办公厅统筹市 [[ 农村 ]] 中心镇村规划建设的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将原市公路管理局有关 [[ 组织 ]] 实施公路建设的职责由市政府委托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
(五)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六)将原市建设委员会有关 [[ 城市管理 ]] 、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责划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七)将原市建设委员会 [[ 城市 ]] 供水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审核及资金管理职责划给市水务局。
(八)将原市建设委员会城市 [[ 园林建设 ]] 资金筹措、计划分配的职责划给市林业和园林局。
(九)加强统筹城乡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 [[ 健康 ]] 发展的职责。
(十)加强建设 [[ 行业 ]][[ 科技 ]] 发展和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