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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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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梅州市国家保密局是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保密工作的行政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 [[ 政策 ]] 、决定、指示,制订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指导、协调全市各县 (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 [[ 保密法 ]] 》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
(三)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参与或 [[ 组织 ]] 对重大泄密事件的查处。
(四)负责对外提供秘密资料的监督审核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 物品 ]] 出境审查办证工作及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的审批办证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保密宣传 [[ 教育 ]] 和保密干部培训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保密 [[ 技术 ]] 工作,负责我市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和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监督管理,指导保密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
(七)协同有关单位制订对涉及 [[ 国家 ]] 秘密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涉外活动的保密方案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及省 [[ 保密 ]] 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分工==
1、业务科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各项保密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起草、修订全市性的保密规定、制度;依法查处或督促有关单位查处泄密事件,定期和综合上报泄密事件查处情况;负责对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复制 [[ 单位 ]] 的审查发证工作;负责对公开发表和对外提供秘密文件、资料的审查、办证工作和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出境的审查、办证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宣传教育及保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对市保密局 [[ 行政执法 ]] 的具体工作。
2、检查科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保密技术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以及重大活动场所的保密技术检查和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技术防范工作;负责全市办公室自动化和有线、 [[ 无线电 ]] 通信的保密工作;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办公环境进行保密技术检查、指导。[[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