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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梅州市人社局直属单位,受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筹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础性、 [[ 技术 ]] 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主要职责==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 [[ 人力资源 ]] 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 事业单位 ]] ,副处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社会保险 [[ 法律 ]] 、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各项政策;负责制定全市 [[ 社会保险 ]] 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直、中央、省属驻梅 [[ 单位 ]] 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四、参与编制 [[ 社会保险基金 ]] 年度预决算;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计划并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工作。
五、依法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负责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和 [[ 社会 ]] 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负责查处社会保险各项待遇的欺诈、冒领事件和有关社会保险违法违纪 [[ 行为 ]] 。
六、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 [[ 服务 ]] 网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和升级;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负责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数据的生成。
七、配合社会保险费征收 [[ 机构 ]] 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八、负责本局社会保险 [[ 档案 ]] 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九、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宣传 [[ 工作计划 ]] ,指导各级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十、负责组织 [[ 社会保险 ]] 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 [[ 人民政府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