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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参与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ref>[http://guoqing.china.com.cn/gbbg/2011-11/09/content_23866510.htm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国网,2011-11-09</ref> 。
(三)加强对全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加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二)负责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ref>[http://news.sohu.com/53/09/news203770953.shtml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提交三审 ],搜狐,2002-10-20</ref> ,拟订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