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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鹅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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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78年夏, [[ 国务院 ]] 成立了“国务院利用侨资、外资建设旅游饭店领导小组”,由廖承志领导,计划在各大城市引资建设并容许外国人经营管理8座五星级宾馆分布在6个城市,广州市占3座。1978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国家旅游局 ]] 局长卢绪章在广东各地考察。 [[ 廖承志 ]] 邀请香港工商界人士李嘉诚、利铭泽、霍英东、彭国珍等赴京商谈,并受到邓小平接见。廖承志与霍英东恳谈,两天后霍英东决定投资。1978年9月,卢绪章在北京家中与霍英东、彭国珍继续商谈,达成在广州建宾馆的意向。1978年11月2日“广东省旅游旅馆工程领导小组”成立,广州市副市长(革委会副主任)林西着手选定建馆土地。沙面西段无可用土地,只有在堤岸以外与航道之间的水面填江筑地。叶剑英元帅向廖承志、时任 [[ 新华社 ]] 香港分社社长王匡及 [[ 澳门 ]] 爱国人士柯正平等了解霍英东。1979年1月23日正式签订《白天鹅投资与兴建旅馆计划意向草案》。由广东省旅游局与霍英东旗下的维昌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霍英东、彭国珍两位港商分别出资5000万港元和1250万港元,霍英东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贷款3631万美元。广州市设计院自行设计。1979年4月经省委领导 [[ 杨尚昆 ]] 、 [[ 习仲勋 ]] 审查设计。1979年4月11日,国家旅游总局局长卢绪章与香港维昌公司霍英东、彭国珍签订在广州兴建鹅潭宾馆(后改名为白天鹅宾馆)协议。1979年7月12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下达批准通知书,广东省旅游局副局长陈斌(甲方)与香港维昌公司霍英东(乙方)签订偿还合同,决定合作期限为15年,乙方总收益不少于4000万美元,如果不足,可延长(11年内达不到乙方所获收益4000万美元时)。甲方自宾馆营业日起4年内,用宾馆利润偿还银行贷款;乙方从宾馆开业后第五年起分享宾馆利润。利润(如有)按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并摊还宾馆管理部门的货款后,甲方可分利润75%,乙方可分利润35%。宾馆折旧期限,按合同期15年折算;折旧费头4年归甲方所有,第5年至15年按甲方所占比例股份分成。1979年7月19日动工。197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外汇3631万美元作为白天鹅宾馆建设投资。1982年9月16日,省旅游局副局长、白天鹅宾馆首任总经理朱一明与霍英东签订1982年10月5日至1997年10月5日《合作经营白天鹅宾馆协议书》。1983年2月6日开业。时任广东省副省长梁威林担任白天鹅宾馆首任董事长,时任广东省旅游局副局长朱一明兼任首任总经理。
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楼高28层,有843间客房(2015年改为520间),餐厅7个。1985年被世界一流酒店组织接纳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