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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漳械鬥
,'''泉漳械鬥'''或稱'''漳泉械鬥'''是發生在18世紀中到19世紀末的台灣([[台湾清治時期]]),祖籍[[福建]]的两大[[閩南語]][[族群]]('''[[泉州]]'''人與'''[[漳州]]'''人)間的武裝衝突。漳州移民主要居住在中部[[平原]]地帶、北部[[沿海]]地區及[[蘭陽平原]],故漳州話被稱為[[內埔腔]];泉州移民主要居住在中部[[沿海]]地區、[[臺北盆地]],故泉州話被稱為[[海口腔]],南部則為泉漳混合區。故「[[泉州]]人居住在[[海濱]],[[漳州]]人居住在內陸[[平原]]<ref>[http://admin.taiwan.net.tw/e-learn/%E5%8F%B0%E7%81%A3%E7%99%BC%E5%B1%95%E5%8F%B2/chop08-1.htm 清代台灣的社會變遷]{{dead link|date=2018年1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的說法,僅在[[臺灣中部]]地區符合此一分布<ref>[http://www.uijin.idv.tw/doc/%E8%AB%96%E6%96%87/%E7%A4%BE%E6%9C%83%E8%AA%9E%E8%A8%80%E5%AD%B8%E8%88%87%E5%9C%B0%E7%90%86%E6%96%B9%E8%A8%80%E5%AD%B8/199512%E6%BC%B3%E6%B3%89%E6%96%B9%E8%A8%80%E5%9C%A8%E5%8F%B0%E7%81%A3%E7%9A%84%E8%9E%8D%E5%90%88.pdf 漳泉方言在台灣的融合]{{dead link|date=2018年1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清代官員[[李逢時]](生卒:1829-1876,字泰階,[[噶瑪蘭]]廳人)於1860年代,特作七言古詩'''〈漳泉械鬥歌〉''',表達對台灣歷來許久漳泉火拼現象的感慨。
〈漳泉械鬥歌〉詩云:「'''漳人不服泉州驢,泉人不服漳州豬。'''終日紛紛列械鬥,田園廬舍相侵漁。臺灣自昔稱樂土,漳人泉人久安處。邇來強悍風氣殊,更望何人固吾圉。[[甯長敬]],[[林國芳]],挾富挾貴無王章。[[淡水河|艋川]]搖動鯨鯢竄,蟲沙猿鶴罹奇殃。我聞干豆有[[關渡宮|古寺]],土人於此驗災異。今年鐵樹又開花,械鬥從中有天意。天意冥冥不可解,紅羊換劫總堪駭。殺人如草死如眠,骷髏屯積血飄灑。君不見,漳人泉人鷸蚌持,粵人竟得漁人利,漳人是豬泉亦豬。又不見,長敬國芳號令行,漳泉各受二人制,泉人是驢漳亦驢。」
== 械鬥形成原因 ==
大致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清朝中期大量移民來台,先來後到的族群之間存在諸多利益衝突。如灌溉水權、爭取墾地、建屋蓋廟等等。
*同鄉移民聚集地相近,與外鄉移民利益衝突時容易聚眾私自逞鬥。
*族群之間有文化差異。
*[[官衙]]控制力不夠,無法禁絕。甚至漠視、分化兩方爭鬥,造成兩敗俱傷以強化自身統治。
*民風強悍與[[羅漢腳]]人數過多。
* [[土豪]][[世族]]的利益紛爭。
== 重大械鬥事件發生地點與年份 ==
=== 18世紀 ===
[[File:taiwanfight02.jpg|thumb|right|240px|漳泉械鬥較嚴重的地區略圖]]
* 1751年[[台灣縣]]漳泉械鬥
** 客家人遷至峰仔峙社 (台北、[[汐止區|汐止]])
* 1769年彰化漳泉械鬥
* 1775年彰化漳泉械鬥
** 彰化縣治西門外四里的蕀桐腳莊,疑為謝笑案之誤植
* 1782年北台灣、彰化、[[嘉義都會區|嘉義]]漳泉械鬥(謝笑案)
** 參與方:南屯、草屯、大里、竹山等地之漳人;鹿港、番仔港等地的泉人
** 波及地區:笨港、鹽水港、十八重溪、大崎頂等地。
** 事件延續3個多月,最後由福建水師提督[[黃仕簡]]來臺灣鎮壓才結束。
** 官方報告:斬首者290餘人,[[流放]]者320餘人。[[淡水同知]][[焦長發]]措置失宜,肇啟漳泉互鬥,請旨[[正法]],以昭炯戒。
** 刑部駁福崧條奏臺灣械鬥匪犯請停發新疆一摺,所駁甚是,已依議行矣。前因積匪猾賊歷年發遣新疆者為數太多,經伊勒圖具奏,仍改發雲、貴、兩廣煙瘴地方。
* 1783年台北[[黃泥塘]]械鬥
* 1783年台北嘉義[[彰化縣|彰化]]漳泉械鬥
** 福建[[黃仕簡]]來台平亂,採用與處理[[閩粵械鬥]]相同的分化平變伎倆。
** 官方報告:處決淡水廳(轄區為北台灣)主官[[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焦長發]],並撤除諸羅縣知縣[[冷震金]]之職。
* 1786年彰化民變(林爽文案)
** 含漳、泉、粵、平埔族械鬥
* 1787年[[淡水廳]][[白石湖]]漳泉粵械鬥
* 1788年彰化漳泉械鬥(陳顯案)
** 陳顯,福建[[晉江]]人,藉口朋友遭漳州人蔡山打傷,聚遊民7人報復並搶劫蔡山家財。
* 1790年彰化泉籍與漳粵械鬥(張標案)
** 漳人張標欲復興天地會以抗泉人。官方判決[[斬首]]28人、[[流放]][[黑龍江]]8人。
* 1791年彰化漳泉械鬥
=== 19世紀 ===
* 1802年[[噶瑪蘭廳|蛤仔難]]漳泉械鬥(吳化)
* 1806年漳泉[[新竹市|新竹]]械鬥
* 1806年漳泉[[鹿港鎮|鹿港]]械鬥
* 1806年[[後龍鎮 (臺灣)|後龍]]漳泉械鬥
** 泉籍輸,死四百餘人
* 1809年漳泉台北械鬥
* 1809年漳泉彰化械鬥(黃紅案)
** 捉姦
* 1844年彰化漳泉械鬥
* 1844年台北漳泉械鬥
* 1846年漳泉械鬥
* 1847年[[台中縣]][[大甲區|大甲]]漳泉械鬥
** 漳人退居山線
** 班兵械鬥
* 1850年漳泉台北械鬥
* 1850年嘉義、北港漳泉械鬥(王湧案)
* 1850年宜蘭漳泉械鬥
* 1851年葫蘆墩([[豐原區|豐原]])、[[大甲區|大甲]]、[[士林區|士林]]漳泉械鬥
** 林本源家族拓墾[[大溪區|大嵙崁]]
* 1852年淡北漳泉械鬥
* 1853年漳泉台北新竹[[宜蘭縣|宜蘭]]械鬥
* 1853年[[板橋區 (新北市)|板橋]]陳林異姓漳泉械鬥([[林本源]]案)
** 職業團體械鬥
* 1855年淡水廳北部漳泉械鬥
* 1859年[[七月]]台北枋寮街大火引起械鬥
** 1859年[[漳州]][[同安]]兩籍苗栗械鬥 (台北械鬥,因均屬淡水廳,故誤植入苗栗縣史)
** 艋舺泉州人以[[淡水區|滬尾]](今新北市淡水區)[[黃龍安]](黃龍安,號'''亞蘭''')為首率[[艋舺]]、[[新莊區|新莊]]、[[蘆洲區|和尚洲]]、[[港墘站|港仔墘]]、[[加蚋]]、溪洲各街莊泉人豪勇三千餘人攻漳州人大本營枋橋[[林本源]]家族。
** [[江翠|港仔嘴]](板橋[[江翠]])、[[瓦磘溝|瓦窯]](今[[中和區]],[[永和區]]交界處)及[[加蚋]](今[[台北市]][[萬華區]][[雙園]])等莊,均付之一炬。
** 枋橋之漳人聚眾反攻泉人,械鬥禍及[[士林區|八芝蘭]](今士林)二堡
** 漳人八芝蘭([[士林區|士林]])村莊全燬,退居[[芝山岩]]避難。導致八芝蘭重建。
** 1860年漳人大破新莊、西盛
* 1860年[[新莊區|新莊]]漳泉械鬥
* 1861年淡水漳泉械鬥([[林國芳]]案)
* 1862年4月15日淡水廳漳籍與泉粵械鬥([[戴潮春事件|戴萬生之役]])
** 官方清剿[[天地會]]餘黨失利所致。[[戴萬生]]被擒後[[凌遲]]處死
* 1865年漳泉嘉義械鬥
** 泉州漳州各居北港街與新港街。
== 械鬥帶來的影響 ==
# 財產生命損失:之所以稱「械鬥」,乃指這類型衝突動用的武器通常是致人於死的刀劍甚或[[槍械]]。雖然在法治約束下,縱火燒產,破壞屋垣情形比殺人情事較為常見,但是一場中大型械鬥下來,傷亡嚴重可說難以避免。而不論是財產或生命的損失,對於當時社會都造成無法估計的戕害。
# 族群遷徙及同化:分類械鬥決定[[台灣族群|台灣族群分布]]。械鬥發生後,勝利者常常霸佔落敗一方的房屋,並改建廟宇信仰。為了平息紛爭或避禍,人口數量較少的落敗一方通常遷徙到位置較不好的遠地村庄或漸次與勝利者同化為因應。
# 官方法制威信盡失:因為械鬥過程中,[[官方]][[衙門]]做的最多只是辦理控制規模與預防[[清代台灣民變列表|民變]]角色。致使民眾不再相信法制,也因此社會守法觀念始終無法提昇。這種現象,直到[[台灣日治時期]]在法治政府全面控制下,才大幅改善。
# 劃清地界自我設限:械鬥之後,各族為了防衛與預防再度發生事端,通常會加強各種工事(例如新八芝蘭的類似城堡街道)。這種族群間的對立,造成經濟與文化交流的更加困難。這情形,經19世紀末期兩族群許多地方[[士紳]]努力,才漸次有所改善。不過到如今,族群仍多少還是受其影響。
== 相關條目 ==
*[[閩粵械鬥]]
*[[分類械鬥]]
*[[土客械鬥]]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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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連結 ==
== 相關書目 ==
1. 林偉盛著,《羅漢腳-清代臺灣社會與分類械鬥》,北市:自立晚報,1993。
== 相關文學 ==
'''紙本小說'''
李喬著,《咒之環》、[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89541 《散靈堂傳奇》]<br />
'''網路小說'''
[https://pioneers1723.wordpress.com/ 《百年之歌:大清雍正大肚溪南北岸拓荒者鬥爭》](未完)
[[Category:臺灣清治時期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