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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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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叶县县衙.jpeg|320px|缩略图|右|<big>叶县县衙</big>[http://www.pdsjjw.gov.cn/sitesources/pdsjw/upload/201708/%E5%8E%BF%E8%A1%99beiyong.jpg 原图链接][http://www.pdsjjw.gov.cn/sitesources/pdsjw/page_pc/ljwh/jdxl/article856618ff641d4652803d755be6c67271.html 来自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 的图片]]]
''' 叶县县衙 ''' 位于中国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叶县,是中国现存惟一一座明代官衙,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叶县县衙始建于 [[ 明代 ]]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明末战火之余仅剩大堂五间,现存其它建筑均为清代所建。 总占地面积1.6万余平方千米,由 [[ 中轴线 ]] 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群组成的。
==县衙简介==
叶县县衙修复工程于1997年12月8日正式开工,至1999年10月1日主体部分对外开放。2001年7月,县委、县 [[ 政府 ]] 决定对县衙东、西副线上的建筑进行全面修复。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共拆除县衙周围112家住户的房屋310间;拆除单位楼房建筑5幢;总拆迁 [[ 面积 ]] 近7000平方米;投入资金640万元。整个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较好地保留了 [[ 明清 ]] 风格。修复后的县衙由大堂、二堂、三堂及所属的东西班房、六科房和东西厢房以及监狱、厨院、知县宅、西群房、虚受堂、思补斋、南北书屋、后花园、大仙祠等组成,共41个单元、153间房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衙署<ref>[http://www.wutongzi.com/a/78395.html 明代县衙],梧桐子</ref>。
叶县县衙自1999年国庆节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 [[ 文化 ]] 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政府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 [[ 文物 ]] 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
2006年05月25日,叶县县衙作为明至清时期 [[ 古建筑 ]] ,被 [[ 国务院 ]] 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荣获国家AAA级旅游景点称号。
==历史沿革==
[[ 历史 ]] 资料记载,叶县在历史上虽设过汉广、建城、襄州、南安、仙州、叶县、昆阳、仙凫、舞阳、汝坟、河山、红阳等府、州、 [[ ]] 级机构20余处,但始终是以昆阳( 今叶县县城) 和叶县( 今旧县村) 两县为主。唐并叶县、昆阳为叶县时,县治在今旧县村。据1998年在叶县旧县村出土的宋至道二年( 公元996年) 的石涵记载,当时旧县村为叶县治所。
[[ 同治 ]] 《叶县志·建置·城池》有今叶县“始建于北齐阜昌七年”的记载,这让后来的续志者总是坠入谜团。在北齐国号上查年号,不能查出这个记载。实际上,阜昌年号是金太宗 [[ 完颜晟 ]] 攻占中原的称号,其时, [[ 金太宗 ]] 为稳定人心,于天会八年( 公元1130年) 封汉人 [[ 刘豫 ]] 为傀儡皇帝。刘豫建国号齐,年号阜昌。当时南方战事连绵,金人为方便管理,将处于南方战场边缘的叶县县治由旧县村迁到了今县城。因刘豫为伪政权、金人的儿皇帝,后人耻之,不肯以其年号记事。据各种资料分析,伪齐时代的叶县县治地址就在县衙一带,中轴线在县衙东侧。
据《河南通志》载,保存下来的叶县县衙始建于明代洪武二年( 公元1369年) 。县衙大门下原有明代 [[ 天启 ]] 年间( 元1621~1628年) 时任叶县县令王者佐修葺县衙的二堂碑记,但这个石碑于“ [[ 文化大革命 ]] ”时被毁。明嘉靖《叶县志·公署》中,对叶县县衙的方位、主要建筑设施,都有详细的记述:叶县治,在城内东。正堂、幕厅、架阁库在堂西,库楼在幕厅前,诸吏房在堂前左右。戒石亭在仪门内, [[ 鼓楼 ]] 在仪门外,衙神庙在鼓楼内,东銮架库在鼓楼内西。知县宅在堂北,县丞宅在堂东,主簿宅在知县宅东,典史宅在仪门东。吏舍二区:一在典史宅南,一在狱南。狱房在堂西南,厩房在堂西北。申明亭在门外东,旌善亭在门外西。这种建筑格局虽然屡有调整,但总体布局基本无太大变化。几百年来,叶县县衙屡经战火、兵灾,历任职官也不得不经常增修或重建部分设施。
新中国成立后的1997年9月,有关部门专门在郑州主持召开了叶县县衙修复工作论证会。与会的20多位古建 [[ 专家 ]] 一致认为:我国古代各级官署衙门超过20000座,但残存于世的只有7处,其中县衙仅有3处,叶县县衙在建筑年代、现存规模、古建完好程度等方面均居全国同类建筑前列,是研究 [[ 封建社会 ]] 尤其是明清时期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依据。1997年12月8日,抢修叶县县衙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1999年10月,主体工程修复完毕,并局部对外开放。
==建筑格局==
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孤品<ref>[http://www.naic.org.cn/html/2018/gjzg_0126/37666.html 叶县县衙 南北建筑艺术融合之作],古建中国,2018-01-26</ref>。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 [[ 中原 ]] 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 [[ 对称 ]] 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 [[ 黄河 ]] 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 [[ 交通 ]] 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该建筑在木作、 [[ 砖雕 ]] 技术等方面融入了南方建筑工艺精巧、细腻的部分特点,为研究中国古代南北建筑流派的特点及变化规律提供了实物依据。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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