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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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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
}}
== 秦孝公 ==
=== 人物生平 ===
'''秦孝公'''于秦献公四年(公元前381年)12月6日出 == 人物 。[[秦献公]]二十三年(公元前362年),其父秦献公去世后,秦孝公继位。秦孝公继位时年仅21岁。平 ==
早在 ''' 秦孝公 '''于秦献公四年(公元前381年)12月6日 出生 前,秦国经历了自秦厉共公之后几代君位动荡,国力大为削弱 [[魏国]]趁[[秦 献公]] 政局不稳之机夺取了河西地区二十三年( 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南段以西地区公元前362年) 。秦孝公之 ,其 [[ 秦献公 继位 ]]去世 后, 割地,与魏国讲和,安定边境,迁都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修养生息,并且数次东征,想要收复河西失地,无奈愿望没有实现便去世<ref>《史记·卷五· 本纪》:会往者厉、躁、简 、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 继位。 、丑莫大焉。献 ,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ref> 时年仅21岁
=== 求贤纳才 ===早在秦孝公出生前,秦国经历了自[[秦厉共公]]之后几代君位动荡,国力大为削弱。[[魏国]]趁[[秦国]]政局不稳之机夺取了[[河西]]地区(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南段以西地区)。秦孝公之父秦献公继位后,割地,与[[魏国]]讲和,安定边境,迁都[[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修养生息,并且数次东征,想要收复河西失地,无奈愿望没有实现便去世<ref>《史记·卷五·秦本纪》: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ref>。
== 求贤纳才 == 秦孝公继位时与[[齐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文公]]、[[韩昭侯]]、[[赵成侯]]并立。当时 [[ 黄河 ]] [[ 肴山 ]] 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淮河、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周王室势力衰微,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战国六雄中, [[ 楚国 ]] [[ 魏国 ]] [[ 秦国 ]] 接壤。魏国占有原本属于秦国的河西地区,从郑县(今陕西省华县)沿洛河北上修筑 [[ 长城 ]] 。楚国自汉中郡往南,占有巫郡和黔中郡。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盟会,被诸侯们疏远,像对待夷狄一样对待。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 [[ 秦穆公 ]] 时期的霸业为己任,广施恩德,救济孤寡,招募战士,明确论功行赏的法令,并在国内颁布了著名的求贤令,命国人大臣献富国强兵之策。
同年,秦孝公两路出兵,向东围攻[[陕城]](今陕西省[[韩城市]]),向西进攻[[西戎]],斩杀西戎獂王。<ref>《史记·卷五·秦本纪》: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应为燕文公)、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应为巫郡)、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ref>而赵、韩两国也趁秦孝公继位未稳之机率军攻打秦国。<ref>《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赵成侯)十四年,(赵)与韩攻秦。</ref>
秦孝公二年(公元前360年),[[周显王]]派使臣送来祭肉<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秦孝公)二年,天子致胙。</ref>。
=== [[商鞅变法]] === '''垦草令'''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决定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NoteTag|关于商鞅变法的时间,许多记载为前356年,实际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就决定变法,而《垦草令》就是商鞅向秦孝公提出的变法方桉,见<ref>《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卒定变法之令。</ref><ref>《商君书·更法》:…于是遂出垦草令。</ref>。《垦草令》原文已失传,高亨的《商君书注释》认为《垦草令》是根据《商君书·垦令》拟定而成,林剑鸣和郑良树支持这一观点,但杨宽所着《战国史料编年辑证》对这一观点持怀疑态度,见杨所着《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第289页。<ref name="杨宽">{{Cite book|author=杨宽|title=《战国史料编年辑证》|location=上海市福建中路193号|publisher=上海人民出版社|date=2001年11月|pages=第289页、第334页、第377页|ISBN=7208031851|accessdate=|url=|language=|quote=}}</ref>}}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秦孝公的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商鞅先以帝道、王道之术说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再以霸道之术说孝公,孝公听后改变态度但没有重用商鞅。商鞅最后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后大喜,两人畅谈几日后毫无倦意。
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决定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垦草令=== 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决定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 《[[垦草令]] 》,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NoteTag|关于商鞅变法的时间,许多记载为前356年,实际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就决定变法,而《垦草令》就是商鞅向秦孝公提出的变法方桉,见<ref>《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卒定变法之令。</ref><ref>《商君书·更法》:…于是遂出垦草令。</ref>。《垦草令》原文已失传,高亨的《商君书注释》认为《垦草令》是根据《商君书·垦令》拟定而成,林剑鸣和郑良树支持这一观点,但杨宽所着《战国史料编年辑证》对这一观点持怀疑态度,见杨所着《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第289页。<ref name="杨宽">{{Cite book|author=杨宽|title=《战国史料编年辑证》|location=上海市福建中路193号|publisher=上海人民出版社|date=2001年11月|pages=第289页、第334页、第377页|ISBN=7208031851|accessdate=|url=|language=|quote=}}</ref>}}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 》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 [[ 左庶长 ]] ,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ref>《史记·卷五·秦本纪》: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ref> 主要内容为: 改革户籍制度,实行 [[ 什伍连坐法 ]] 、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 [[世袭| 世卿世禄 ]] 制度、建立 [[二十等爵| 二十等军功爵制 ]] 、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严惩私斗、改法为律,制定 [[ 秦律 ]] 和推行小家庭制。<ref>《史记·卷五·秦本纪》: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ref>
经过第一次变法后,秦国国力开始强大。前358年,秦国在 [[ 西山( 古代地名)|西山]]( [[ 河南省 ]][[ 熊耳山 ]] 以西) 击败 [[ 韩国 (战国)|韩国]]。<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韩昭侯元年(应为五年),秦败我西山 </ref> 前357年,楚宣王派 [[ 右尹 ]] 黑来迎娶秦孝公的女儿,与秦国联姻。 <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楚宣王)十三年,君(应为右)尹黑迎女秦。</ref> 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 [[ 杜平( 古代地名)|杜平]]( 今陕西省 [[ 澄城县 ]] ) 会盟,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局面。<ref>《史记·卷 五· 秦本纪 六国年表 》:(秦孝公) 十二 年, 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 与魏王会杜平 。</ref>
==== 第二次变法 ====平定太子事件后,秦孝公拜商鞅为 [[ 大良造 ]] ,开始第二次变法。<ref>《史记·卷五·秦本纪》:(秦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ref>
[[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 [[ 渭河 ]] ,顺渭河而下可直入 [[ 黄河 ]] ,终 [[ 南山 ]] 与渭河之间可直通 [[ 函谷关 ]] 。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 [[ 鲁国 ]] [[ 卫国 ]] 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主要内容为: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加收口赋、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和执行分户令 <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韩昭侯十一年(应为十五年),昭侯如秦。</ref>
经过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 逐渐 强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秦国人路不拾遗,山中没有盗贼。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 <ref>《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ref> 周显王派使臣赐予秦孝公霸主的称号,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前348年,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与秦孝公签订停战盟约。 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显示了秦国西方霸主的地位。
=== 河西之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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