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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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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
== 生平 ==
大南蠻為西拉雅族 [[ 目加溜灣社 ]] 的 [[ 大治 ]] 之妻,婚嫁後勤儉持家、侍奉公婆、相夫教子。丈夫在她20歲那年死亡,部落其餘男子聽說她容貌美麗,由於寡婦在西拉雅的習俗中可再婚,因此紛紛與她商議。然而,大南蠻卻不願意跟隨習俗,甚至拿刀發誓以表達絕不再嫁的意志 {{efn|《臺灣通史{{·}}列女列傳》:「大南蠻欲變番俗,誓不再適,引刀而語曰:『婦發可刲,婦臂可斷,婦節不可移也。』」}} 。往後獨自扶養子女,守寡三十七年而終。 [[諸羅縣| 諸羅 ]] 知縣 [[ 陸鶴 ]] 聽說了大南蠻的事蹟之後,於 [[ 雍正 ]] 十一年(1773年)為她上請旌獎。
《 [[ 臺灣通史 ]] 》作者 [[ 連橫 (歷史學家)|連橫]] 於史作中讚揚她「志潔行芳」 。 諸羅目加溜 {{efn|《臺 灣 (約在今台南縣善化)社原住民大治賦之妻,生一男。年二十,夫死。社民聞其美,爭議婚。 通史{{·}}列女列傳》:「連橫曰:『嗟乎! 大南蠻 欲變舊俗 一番婦爾 , 誓 而守節 不 再 嫁, 躬耕食貧 以全其身,謂非空谷之幽蘭也歟?其志潔 , 以養 其 子。守節三十七年 行芳,嚼然而不可浼 , 年五十六 夷也 而 卒 進於道矣 。 雍正十一年(1773)諸羅知縣陸鶴為請旌獎 』」}} 。 (張子文)
== 史料 ==
== 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