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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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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59年6月, [[ 中共西藏工 作 委 员会|中共西藏工委]] 成立西藏文物古迹、文件档案管理委员会,下设文件档案组。1963年,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筹备处成立。1965年,西藏自治区档案局(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成立。1972年,西藏自治区档案组建立。1975年,西藏自治区档案局和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挂一块牌子即“西藏自治区档案局”,两个单位一套人马。1981年,局、馆分家,西藏自治区历史档案馆成立。1987年,西藏自治区历史档案馆更名为西藏自治区档案馆。1994年7月7日,局、馆合并,西藏自治区档案局和西藏自治区档案馆成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升格为副地级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党委和西藏自治区 [[ 人民政府 ]] 直属事业单位,隶属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领导。
该馆汉、藏文馆名分别由 [[ 邓小平 ]] 和 [[ 阿沛·阿旺晋美 ]] 题写。1990年7月25日, [[ 中共中央总书记 ]][[ 江泽民 ]] 亲临该馆视察,写下了“藏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是 [[ 中华民族 ]] 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题词。
==概况==
==馆藏==
该馆藏有自元朝起,经 [[ 明朝 ]] 、 [[ 清朝 ]] 、 [[ 中华民国 ]] 直至1950年代的档案。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原件藏于西藏自治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