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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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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一平早年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学习法律和文学,分别获得复旦大学文学士、东吴大学法学士学位 <ref>[http://mren.bytravel.cn/history/7/jiangyiping.html 江一平],博雅人物词典</ref> 。此后,江一平长期在上海担任执业律师。在五卅运动中,江一平为爱国学生担任辩护律师。1932年,获复旦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江一平历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校董、上海法政大学校董、上海律师公会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纳税会委员和董事等职。1936年,获律师界推选为国民大会代表。
前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外交部顾问,复旦大学副校长,复旦东吴大学[[教授]],全国律师公会联合会常务理事。
[[抗日战争]]爆发后,江一平与上海各界人士共同组织上海难民协会,募款救济难民。日军占领[[上海]]后,江一平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身份,保护国民政府在租界内的权益。1940年夏,[[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企图迫使江一平出任司法部部长,江一平乃离开上海,经[[香港]]到[[重庆]]。
1940年到重庆后,江一平获聘为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后来第三、四届连任),不久又被推为驻会参政员,并且一度兼任复旦大学副校长。抗日战争胜利后,江一平回到上海,仍任执业律师。1946年出席制宪国民大会 <ref>[http://history.news.163.com/09/0508/16/58QBFNRE00011247_all.html 1946年南京"制宪国大"(组图)(全文)],网易新闻,2009-05-08</ref> ,并且在[[南京]]分设律师事务所。1948年,江一平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初,在上海审判日本战争罪犯时,江一平被指定为日本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辩护律师。[[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前夕,江一平赴[[台湾]]。
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病逝。
<center>{{#iDisplay:s0345q09bf8|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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