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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鸿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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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鸿烈博士,大紫荆勋贤,GBS,OBE,PhD,JP(英语:Dr Henry Hu Hung-lick,1920年1月20日-),生于浙江绍兴。拥有香港执业大律师资格,并且执业有50多年。曾任立法局议员、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第一所私立大学——香港树仁大学的校监及创办人。其妻子是已故树仁大学校长锺期荣女士。

胡鸿烈于1971年与妻子创立香港树仁学院。为促使树仁学院成为香港官方认许的私立大学,夫妇俩与树仁师生共同努力了35年后,树仁学院于2006年12月获香港政府认可成为香港树仁大学。

==生平==

胡鸿烈因自幼清贫,至9岁才就学,但却在两年半内修毕小学所有课程,并自行参加省升中试,在浙江省30,000多名考生的考试中名列前茅。高中毕业后,他入读中央政治大学修读法学,1942年毕业。大学毕业后,他参加了全国高等文官考试,取得外交组考试第一名的佳绩。他后来亦在国家文官的培训当中邂逅全国高等文官考试司法组第一名的锺期荣女士,二人于1945年11月12日成婚。同年,胡鸿烈携妻子到苏联开展其外交官生涯,任驻塔什干总领事馆随习领事。1949年,国家政府交替,委任胡鸿烈担任中国驻外外交官的原国民党政府已不再拥有对中国大陆的管治权力,胡鸿烈的外交官身份已名存实亡。他与妻子遂决定到巴黎大学进修,取得国际法及国际事务高等研修文凭,并于1952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他于1954年在英国考取了诉讼律师资格,并于1955年开始在香港开展其大律师业务。

胡鸿烈热爱中国,这是一直为各界所公认的。据说,他为了要保留中国国籍才会放弃考取事务律师资格而考取诉讼律师(又称“讼务律师”或“大律师”)资格,因为当时要在香港担任事务律师是必须为英国国籍的,当时,事务律师的收入普遍较诉讼律师的为高。执业期间,他曾处理过一些著名案件,包括欧阳炳强案。

1976年,获委任为非官守立法局议员。1979年,胡鸿烈获邀到大陆出席中国国庆30周年纪念,并获邓小平接见,是第一位到内地的香港立法局议员。他在1983年卸任立法局议员职务,其后亦没有再担任议员。1987年,他获委任为第六届的全国政协委员,自1993年全国政协第8届会议开始,他连续两届获委任为政协常委。

胡鸿烈最为人熟悉的成就是和妻子在1971年创办了前树仁学院(即如今的香港树仁大学),夫妻二人为树仁大学的建设与发展付出钜大,至2006年树仁学院学生宿舍和文康大楼建成为止,估计胡鸿烈对该校的资金投入有4-5亿港元。作为香港第一家私立大学的创办人,胡鸿烈对香港高等教育界的贡献及教育家之名是毋庸置疑的。

胡鸿烈在法学研究方面,精研中国近现代法律,更是《大清律例》方面的学术权威。而胡鸿烈早年的学术著作则多有国际法及东亚政治方面的研究。

由于胡鸿烈的背景和与中国官方的良好关系,他曾多次获邀代表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出席与中国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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