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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核建设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2012年底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8.72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2.3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 人民 币56币]]56.3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06.9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63亿元,资产负债率84.29%,净资产收益率10.94%。
==经营思路==
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包括国家大型施工企业、甲级研究设计院、工程勘察院、机械制造厂、投资公司、核能科技公司、外经贸公司、房地产公司、财务公司、软件公司等。集团公司及成员 [[ 企业 ]] 以核电工程、核工程和 [[ 国防 ]] 工程建设为首要任务,承担国防 [[ 科技 ]] 工业军工建设任务,完成 [[ 国家 ]] 赋予的保军责任;同时面向市场,承揽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从事国内外进出口贸易等多项业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核心业务==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于1999年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 建而成,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经 [[ 国务院 ]] 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主要职责是:“承担核工程、国防工程、核电站和其他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任务”(国函〔1999〕54号),2004年国资委批准集团公司主业为“军工工程,核电工程、核能利用,核工程技术研究、服务”。
中国核建集团公司弘扬“创新发展、勇当国任”的企业精神和“至诚至信、惟专惟精”的经营理念。截至2010年末,中国核建集团公司实现了年初制定的20%的增长 [[ 速度 ]] 目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得到较好体现。
在军工工程领域,中国核建集团公司承担了大量的国防科技工业军工建设任务,积累了丰富、先进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在高精尖和技术、保密等要求较高的军工建设领域以及核军工工程领域形成了独特的优势,成为国防军工工程的主要承包商之一。
在核电工程建造领域,中国核建集团公司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我国压水堆、实验快中子反应堆、重水堆等多种不同堆型核电站的建造,具有30万、60万、70万、100万千瓦级各个系列机组的建造能力与业绩,完成了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一期、二期工程建造,同时已经具备AP1000、EPR先进 [[ 压水堆 ]] 建造能力;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建造管理模式,承担着我国大陆所有在建 [[ 核电站 ]] 核岛部分的建造任务。
通过产学研结合,开拓以 [[ 高温 ]] 气冷堆、低温核供热堆为代表的核能利用业务,逐步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技术水平;积极开拓核技术服务市场,努力实现中国核建集团公司产业链延伸的目标;面向市场,承揽大型民用工程建设,开展 [[ 环保 ]] 工程 [[ 投资 ]] 等多项业务。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CNEC)多年来保持了国防工程与民用工程相结合、工程建设与科研设计相结合,以核电工程、核工程、国防工程建设为主导的产业体系。集团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以核电工程、核工程和国防工程为核心并辐射其他领域的工程建设;第二,以低温核供热堆技术进 [[ 行海水淡化 ]] 和城市集中供热为发展方向的核能科技产业化;第三,以投资和资产经营为龙头、涵盖 [[ 房地产 ]] 和外经外贸等领域的多元化经营产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