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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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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自昌黎(今属河北),卒文,世称韩文公,又称韩昌黎、韩吏部 。唐代文学家。…”
'''韩愈'''([[768年]]--[[824年]])字退之、自昌黎(今属[[河北]]),卒[[谥]]文,世称韩文公,又称韩昌黎、韩吏部 。唐代文学家。与[[柳宗元]]是当时[[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苏轼]]称赞他“文起八代之衰”。(八代:[[东汉]],[[曹魏|魏]],[[晋]],[[宋]],[[齐]],[[梁]],[[陈]],[[隋]]。)散文,诗,均有名。著作有《昌黎先生集》。

==生平==
韓愈三歲喪父,受大哥韓會撫育,七歲開始讀書,十三歲能寫文章,自言“前古之興亡,未嘗不經於心也,當世之得失,未嘗不留於意也”(《與鳳翔邢尚書書》)。[[贞元]]八年(792)进士,任[[监察御史]]时,以事贬阳山令。任[[刑部侍郎]]时,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正月,皇帝將佛骨迎入了宮中供養三天。因谏阻[[唐宪宗]]迎佛骨,《論佛骨表》說明“由此觀之,事佛求福,乃更得禍,佛不足信也可知已。”憲宗大怒,將處以極刑,裴度、崔群力救道:「愈言訐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求諫爭。」乃贬为潮州[[刺史]]。

往潮州路上,來到了藍關時,大雪紛豭,韓愈見到姪兒韓湘(傳說韓湘就是八仙之一的[[韓湘子]])。不禁再三嗟歎道:「吾為汝成此詩。」詩云:「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願為聖明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年!雲棋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知汝此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後來在潮州又寫〈祭鱷魚文〉,往河裏扔了一豬一羊,結果聽說鱷魚就乖乖離開了。事實上,後來宰相[[李德裕]]、宋朝[[陳堯佐]]在潮州時,看見鱷魚仍舊在老地方。韓愈在潮州半年後拍足皇帝馬屁,又奉旨回京,官至[[吏部侍郎]]。其所撰寫之〈祭十二郎文〉與李密的〈陳情表〉諸葛孔明的〈出師表〉並列為中國三大抒情文之一,常言道:讀〈出師表〉不哭者不忠,讀〈陳情表〉不哭者不孝,讀〈祭十二郎文〉不哭者不慈。

韓愈善寫墓誌銘。韓愈文名日盛,不少有錢人來找他給先人寫墓誌銘。韓愈寫墓誌銘的稿費很高,有一次寫一篇墓誌銘收費是“絹五百匹”,相當於400貫錢,當時韓愈一個月的薪水只有25貫。韓愈一輩子寫了大量的墓誌銘,而且稿費如潮。韓愈有些“諛墓”之作,在當時頗受譏斥。其友劉叉不覺眼紅:「此諛墓中人得耳,不若與劉君為壽。」

==誹韓案==
1976年10月,台灣郭壽華先生在《潮州文獻雜誌》上寫了一篇〈韓愈蘇東坡給潮州後人的觀感〉,說韓愈先生:「韩愈为人尚不脱古人风流才子的怪风气,妻妾之外,不免消磨于风花雪月,曾在潮州染上風流病,以致體力過度消耗,及後誤信方士硫磺鉛下補劑,離開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因為他煉服的丹砂,唐代人相信能夠治療性病。韓愈的後代還告到法庭,結果勝訴。

後來[[薩孟武]]、[[高陽]]、林芝、淼森、楊子、羅龍治、[[張玉法]]、謝浩、[[王鼎鈞]]、丹扉、楊崇森、彭國棟、[[陸以正]]、莊練、沈雲龍、史銘、[[錢穆]]等人紛紛引經據典,非把事情弄明白不可。最後只有錢穆努力維護這個判決。高陽說:「誹韓案確實是名副其實的文字獄,所不同者,判罰金與族誅而已。」

==晚年==
韓愈晚年養了一群公雞,在給公雞的飼料裏拌了硫磺,餵上一千天,韓愈就吃公雞。韓愈以“道統”自命,三十六歲時已經“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動搖”(〈祭十二郎文〉),晚年有“落齒”詩:“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牙。俄然去六七,落勢殊末已”。後來在長安城南興建過豪宅,也有絳桃、柳枝等妓,能歌善舞。韓愈去世後,〈韓文公墓誌銘〉是由其生前指定的高徒[[皇甫湜]]撰寫。

== 韩愈名句 ==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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