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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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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明代嘉靖中叶以前,西藏大宗贸易多使用银锭,但并无辅币,实际使用中有使用碎银,也有物物交换的方式 。16 。[[16 世纪 ]] 中叶后,西藏开始使用尼泊尔银币,即以白银换取尼泊尔所铸银币的“银钱贸易”。起初西藏银钱贸易的对象是尼泊尔加德满都河谷尼瓦尔三土邦,廓尔喀灭掉三邦后,改与廓尔喀交易。期间由于 [[ 尼泊尔 ]] 内部战争,西藏政府曾于1763年和1764年(藏历13饶迥17年和18年)自铸银币;后由于与廓尔喀的银钱贸易出现问题,曾于1785年(藏历13饶迥39年)自铸银币。
由于 [[ 西藏 ]] 廓尔喀的银钱贸易问题迭出,廓尔喀更以此为由两次入侵西藏。为彻底解决此事,清廷在反击廓尔喀入侵的同时指令西藏政府自铸钱币并禁止尼币。公元1791年(藏历13饶迥45年),西藏政府在工布觉木宗雪卡沟地方铸造了新的银币,该币被称为“久松西阿”,之后续铸了“久松西出”、“久松西顿”等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藏历13饶迥46年),开设宝藏局,该局陆续铸造发行了“ [[ 乾隆宝藏 ]] ”银币、“ [[ 嘉庆宝藏 ]] ”银币、“ [[ 道光宝藏 ]] ”银币及“宣统宝藏”银铜套币等宝藏币。1850年(藏历14-44年),铸造了“甘丹颇章”银币,该币共铸造了80年,为西藏政府铸造发行时间最长、发行量最大,流通范围最广的一种银币。之后手工打制的银币还有“久阿尼西”、“久阿尼阿”及“格桑章噶”等。
1893年《中英会议藏印条款》签订后,英属印度与西藏的贸易增加,英印卢比大量进入西藏,并取代当时的“章嘎”币成为 [[ 市场 ]] 流通的主币,这严重扰乱了西藏的货币制度,增加了噶厦政府的 [[ 财政危机 ]] 。1896年,清政府推出四川藏洋用来抵制英印卢比的大量使用,虽然成功地将卢比逐出了康区,但在西藏效果不佳。面对财政危机,噶厦政府在1900年至1910年间进行了第二次货币制度改革。其间1909年,西藏开始铸行铜币。
1909年,开始用机械造币,年初设计了第一套机械造币“宣统元年套币”,之后有 [[ 铸造 ]] 发行了多套机制钱币。
1912年,西藏开始印行纸币,起初为 [[ 木刻 ]] 板单色印刷,后因容易伪造,改用铜板、木刻板套色印刷。
==作废及收兑==
1959年藏区骚乱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务院宣布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1959年8月10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发出由代理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副主任委员张国华、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共同签署的《宣告“藏币”作废的布告》,宣布藏币为非法货币,即日起禁止流通,停止使用,由各级地方政府和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人民币限期收兑,具体收兑时间由各地区自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藏分行公布了兑换范围和价格,规定人民币1元收兑藏钞50两,7角 [[ 人民币 ]] 兑换藏银币1枚,1元人民币兑换藏铜币大的40个、小的200个。到1960年底,西藏各地共收兑藏币约1亿两,合人民币285万元。当时西藏地方的藏币兑换比例为一块银元兑换藏钞15两、或3印度卢比,中国银行1958年汇率规定1印度卢比等于人民币0.5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