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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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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规定,“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撤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工作由新设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承担。”
2010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国办发〔2010〕12号) <ref>[http://www.gov.cn/zwgk/2010-01/27/content_1520724.htm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 能源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0〕12号],中国政府网</ref> 称,“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职责==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规定,国家能源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ref>[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130/01527338662.shtml 国家能源委职能落地能源局],新浪财经,2010-1-30</ref> 。”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