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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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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86年至1988年,当时的 [[ 中国国家教委 ]] 在中国大陆地区高等院校内开展了首轮国家重点学科评选工作。
2001年至2002年,中国教育部在 [[ 中国大陆 ]] 地区高等院校内开展了第二轮 [[ 国家重点学科 ]] 评选工作。此轮共评选出了323个二级学科的964个国家重点学科,平均每个二级学科诞生2.98个国家重点学科。
2006年至2007年, [[ 中国教育部 ]] 将开展第三轮国家重点学科评选工作。
2014年10月28日,中国教育部称出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 [[ 政府职能 ]] 转变的原因,废止《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教研〔2006〕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民办高校校长变更(连任)核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教发厅〔2009〕3号)。上述废止文件今后不得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方式==
各高校根据自身科学研究实力,向中国教育部门申报若干个国家重点学科,由中国教育部门统一 [[ 组织 ]] 评选。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覆盖了全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 [[ 二级学科 ]] ,所有该二级学科实力较强的高校都会参评。如果某校申报的某个二级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即表示中国教育部门认定该校在该二级学科的科学研究实力达到国内顶尖水平。由于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标准严格,宁缺勿滥,往往出现某个二级学科没有国家重点学科的情况。另外,如果某所高校的某个二级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后科学研究水平下滑,有可能在下一轮的评选中被撤销。
==影响==
目前,中国教育部门明确表示不制作官方的大学排名。因此,作为中国教育部门唯一认定的代表该二级学科国内顶尖水平的国家重点学科,被当作衡量高校科学研究实力的最关键参数之一。在 [[ 中国 ]] 民间制作的多个大学排行榜中,国家重点学科的多寡都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