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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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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伦敦]]克罗艾登机场(Croydon Airport)于1921年采用空中交通管制办法,是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空中交通管制的机场<ref>[http://k.sina.com.cn/article_6813003408_196162e9000100mbqv.html 航空里程碑!英国NATS庆祝世界首座机场塔台运营100周年], 中国庐山旅游 新浪 网,2020-02-29</ref>,而世界普遍认为的第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员是[[美国]]人雅玆·雷格(Archie League) ,当时他发明了一套颜色信号旗来指示[[飞行员]]的旗号系统,风雨不改地在[[圣路易斯]]国际机场指示飞机的升降。
最初的空中交通管制是各地参考本身的道路[[法律]]得来的,世界上第一部规管[[航空公司]]的法律是美国的1926年的航空法典(Air Commerce Act (1926)),具联邦法律的地位。
航空交通管制通过分隔橫向(水平)和縱向(垂直)距离以確保航空器有適當的距離。航空交通管制服務提供給所有在受管空域(Controlled Airspace)的[[飛行器]],如果飛行器離開了受管空域,進入了非受管空域(Uncontrolled Airspace)则无任何管制。航空交通管制的形式可以分為四類:
* [[雷達]]管制<ref>[http://www.rmjtxw.com/news/sd/106921.html 揭开空中管制的“神秘面纱”], 中国 人民 交通网,2020-03-24</ref>(Radar Control)
** 完全依賴雷達並主要使用二次監察雷達(Secondary Surveillance Radar)的管制,主要為離場台(Departure),近場台(Approach)和終端管制(Terminal/Radar/Control)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