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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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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自然灾害.jpg|350px|缩略图|右|<big>自然灾害地震</big>[http://s15.sinaimg.cn/mw690/006lVY4Lzy6YwtMCtJ48e&690 原图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15af41fdf0102w96k.html 来自 新浪网 的图片]]]
灾害的分类,按照起因有人为灾害或自然灾害;根据原因、发生部位和发生机理划分有地质灾害、天气灾害和环境灾害、生化灾害和海洋灾害等。
狭义上,灾害较为形容原因(指某个人事物造成灾害),而灾难较为形容结果(指灾害扩大,造成大量人员受伤死亡、财产损失的情况)。
广义上,灾害与灾难同义,可以是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的并称,又称天灾人祸,因自然因素导致的灾祸称为自然灾害,因人为因素导致的灾祸称为人为灾害,如战争、恐怖事件、核事故、工业灾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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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
*地震
*火山
*海啸<ref>[http://www.tsunami.net.cn/haixiaodingyi.html 海啸定义],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ref>
*风灾
*暴雨
*海难
*火灾
*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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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石
*人祸
*矿难
*空难
*铁路事故
*规模战争
*大屠杀
*恐怖活动
*校园枪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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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强动员能力:中国(94)、美国(92)
*超强动员能力:以色列(86)
*强动员能力:瑞典(76)、俄罗斯(75)、伊朗(73)、英国(71)、古巴(70)
注:本数据仅比较灾害发生后的紧急动员能力而未比较防患于未然的灾害防御能力,因而本数据不能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抗灾能力的唯一标准。
俄罗斯——1990年代后,世界上,紧急动员能力降幅最大的国家。
中国、美国——世界上,仅有的两个可实施“全天候总动员”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