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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逃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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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名 =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
'''<big>香港逃犯条例</big>''',2019年4月,[[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了《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4MDMyODMwMw==&mid=2247492413&idx=1&sn=48b1f5db614851e241ee65e3f55d87f4 香港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及说明 ] 中国宪治网</ref> ,以使香港可与尚无长期司法协助安排的司法管辖区展开个案合作。修例旨在处理有关香港居民涉嫌在 [[ 台湾 ]] 杀人案件的移交审判问题,同时堵塞香港现有 [[ 法律 ]] 制度的漏洞,避免香港成为“逃犯天堂”、“避罪港湾”。中央政府对于特区修例也予以坚定支持。
== 发展过程 ==
2019年3月26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3月29日在宪报刊登,于4月3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特区立法会原定于6月12日11时举行会议,开展《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工作,但引发全港连续逾一百万人、二百万人大游行,因示威人群在立法会附近占据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察防线,会议被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