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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樹脂 |
PP樹脂由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制油化工部提出。由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科技發展部歸口。起草單位: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頭煤化工分公司、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公司煤炭化學工業分公司。主要起草人:武興彬、閆國春、姜興劍、包福娥、徐穎、蘭秀菊、陳維紅、張俊、焦洪橋、魏萍、羅春桃、曾慶宇、袁煒、吳榮煒。 Q/DQ SHM 009-2011《聚丙烯(PP)樹脂》於2010年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聚丙烯(PP)樹脂的分類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等。本標準適用於丙烯或丙烯和乙烯在催化劑的作用下聚合製得的含有添加劑的顆粒狀丙烯均聚物(PP-H)、丙烯耐衝擊共聚物(PP-B)或丙烯無規共聚物(PP-R)。本標準不適用於着色、填充、增強、共混聚丙烯樹脂及母粒料。
評價
聚丙烯樹脂應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按照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驗,依據檢驗結果和企業標準中的技術要求對產品作出質量判定,並提出證明。凡在生產中不同牌號轉換而出現的產品均判為過渡料,標識在對應牌號後加「G」,出具產品質量分析報告單。產品出廠時,每批產品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合格證上應註明產品名稱、牌號、批號、執行標準,並蓋有質檢專用章和檢驗員章檢驗結果若某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可重新取樣對該項目進行復驗。以復驗結果作為該批產品的質量判定依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