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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SCRIPT

JavaScript(簡稱「JS」) 是一種具有函數優先的輕量級,解釋型或即時編譯型的編程語言。雖然它是作為開發Web頁面的腳本語言而出名,但是它也被用到了很多非瀏覽器環境中,JavaScript 基於原型編程、多範式的動態腳本語言,並且支持面向對象、命令式、聲明式、函數式編程範式。JavaScript在1995年由Netscape公司的Brendan Eich,在網景導航者瀏覽器上首次設計實現而成。因為Netscape與Sun合作,Netscape管理層希望它外觀看起來像Java,因此取名為JavaScript。但實際上它的語法風格與Self及Scheme較為接近。JavaScript的標準是ECMAScript 。截至 2012 年,所有瀏覽器都完整的支持ECMAScript 5.1,舊版本的瀏覽器至少支持ECMAScript 3 標準。2015年6月17日,ECMA國際組織發布了ECMAScript的第六版,該版本正式名稱為 ECMAScript 2015,但通常被稱為ECMAScript 6 或者ES2015。

簡介

JavaScript最初由Netscape的Brendan Eich設計,最初將其腳本語言命名為LiveScript,後來Netscape在與Sun合作之後將其改名為JavaScript。JavaScript最初受Java啟發而開始設計的,目的之一就是「看上去像Java」,因此語法上有類似之處,一些名稱和命名規範也借自Java,但JavaScript的主要設計原則源自Self和Scheme。JavaScript與Java名稱上的近似,是當時Netscape為了營銷考慮與Sun微系統達成協議的結果。微軟同時期也推出了JScript來迎戰JavaScript的腳本語言。發展初期JavaScript的標準並未確定,同期有Netscape的JavaScript,微軟的JScript和CEnvi的ScriptEase三足鼎立。為了互用性,Ecma國際(前身為歐洲計算機製造商協會)創建了ECMA-262標準(ECMAScript),兩者都屬於ECMAScript的實現,儘管JavaScript作為給非程序人員的腳本語言,而非作為給程序人員的腳本語言來推廣和宣傳,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豐富的特性。1997年,在ECMA(歐洲計算機製造商協會)的協調下,由Netscape、Sun、微軟、Borland組成的工作組確定統一標準:ECMA-262。完整的JavaScript實現包含三個部分:ECMAScript,文檔對象模型,瀏覽器對象模型。

評價

(1)腳本語言。JavaScript是一種解釋型的腳本語言,C、C++等語言先編譯後執行,而JavaScript是在程序的運行過程中逐行進行解釋。(2)基於對象。JavaScript是一種基於對象的腳本語言,它不僅可以創建對象,也能使用現有的對象。(3)簡單。JavaScript語言中採用的是弱類型的變量類型,對使用的數據類型未做出嚴格的要求,是基於Java基本語句和控制的腳本語言,其設計簡單緊湊。(4)動態性。JavaScript是一種採用事件驅動的腳本語言,它不需要經過Web服務器就可以對用戶的輸入做出響應。在訪問一個網頁時,鼠標在網頁中進行鼠標點擊或上下移、窗口移動等操作JavaScript都可直接對這些事件給出相應的響應。(5)跨平台性。JavaScript腳本語言不依賴於操作系統,僅需要瀏覽器的支持。因此一個JavaScript腳本在編寫後可以帶到任意機器上使用,前提是機器上的瀏覽器支 持JavaScript腳本語言,JavaScript已被大多數的瀏覽器所支持。不同於服務器端腳本語言,例如PHP與ASP,JavaScript主要被作為客戶端腳本語言在用戶的瀏覽器上運行,不需要服務器的支持。所以在早期程序員比較青睞於JavaScript以減少對服務器的負擔,而與此同時也帶來另一個問題,安全性。而隨着服務器的強壯,雖然程序員更喜歡運行於服務端的腳本以保證安全,但JavaScript仍然以其跨平台、容易上手等優勢大行其道。同時,有些特殊功能(如AJAX)必須依賴JavaScript在客戶端進行支持。[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