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新遠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黃新遠(1898~1989),華容縣操軍鄉人。幫地主放牛做長工達19年。1926年參加農民協會,1930年加入赤色警衛隊,後歷任紅三軍三營司務長,紅七師師部司務長,紅二軍團政治部保衛局局長,紅二、六軍團總指揮部保衛部部長,八路軍一二○師鋤奸部部長兼軍法處處長、新四軍五師社會部副部長兼鋤奸部部長。解放戰爭時期,歷任晉綏軍區後勤部政委、西北軍區後勤部副政委,參加解放青海、寧夏、甘肅及和平解放新疆、進軍西南諸戰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西南行政區-副部長、西南檢察分署副檢察長、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1972年8月離休。[1]
民國19年7月中旬,彭德懷率紅三軍團攻打長沙,賀龍、段德昌率領紅二軍團南征。黃得消息,趕回操軍,進行種種支援紅軍活動。他多方偵悉,將團防局埋藏的30多條槍和一批彈藥挖出來送給紅軍。不久,加入赤色警衛隊,開赴華容桃花山,先後任江右軍三、九大隊偵察隊隊副。
民國21年5月,黃新遠在湖北監利編入紅三軍八師二十四團三營任司務長。22年10月,調任紅三軍七師師部司務長,先後轉戰湖南桑植、大庸、五豐和四川酉陽、秀山、黔江、彭水一帶。24年秋,任紅二軍團政治部保衛局局長,不久調任紅二、紅六軍團總指揮部保衛部長。11月,參加二萬五千里長征,長征途中,他身上多處負傷,行軍中卻將戰馬讓給戰士騎,還幫戰士們背槍。
民國26年「七•七」事變後,黃新遠所在部隊改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後為第十八集團軍)一二O師,他任師司令部鋤奸部長兼軍法處長。9月,隨部隊東渡黃河,開闢晉西北抗日根據地,並參加了平魯、寧武襲擊戰,收復兩縣。接着向晉中挺進,參加著名的百團大戰。33年11月,隨八路軍三五九旅挺進華南。次年1月任新四軍第五師社會部副部長兼鋤奸部長,活動於大別山、桐柏山一帶。
在三年解放戰爭中,黃新遠參加了「中原突圍」戰鬥。民國35年10月,隨三五九旅北返延安。旋奉調赴山西興縣任晉綏軍區後勤部政委,先後參加大小戰鬥數十次。36年1月17~29日的汾孝戰役,他認真與晉冀魯豫野戰軍和太岳軍區部隊共同做好支前工作,使此役大獲全勝,斃傷敵5000餘人,俘敵6390人。38年8月,調任西北軍區後勤部副政委,先後參加了解放青海、寧夏、甘肅、和平解放新疆和進軍西南等戰役。
1949年12月,黃新遠在四川成都轉業。次年9月調任西南行政區司法部副部長。1953年3月改任西南檢察分署副檢察長。1954年任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1972年8月離職休養。次年8月轉歸湖南。1978年還先後被選為第五屆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政協第四屆常委。他還是湖南省關心下一代協會的發起人之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