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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仲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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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仲昭,(1435-1508),名潛,以字行,行十八,號退岩居士,學者稱未軒先生。明代著名方志學家、詩文家。福建莆田縣東里巷(今城廂區英龍街東里巷)人。明憲宗成化二年(1466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成化三年,因《諫元宵賦煙火詩疏》,被廷杖,貶知湖南湘潭縣,途中,改任南京大理評事。弘治元年(1488年),任江西提學僉事。辭官回鄉後,經七年艱辛,編成《八閩通志》八十七卷,是為福建省最早的一部省志。後又與周瑛合作,編撰《興化府志》五十四卷,是為興化府第一部府志。晚年還編撰了《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和《南平縣誌》。有詩文集《未軒集》十二卷,收入《四庫全書》 ,世稱其文"雄渾 醇雅",其詩"和易近人",享有文名。墓在今莆田縣華亭鎮雲峰村,保存完好。

基本信息

本名 黃仲昭 [1]

字號 號退岩居士

所處時代 明

出生時間 1435年

去世時間 1508年

籍貫 福建莆田

家庭生活

仲昭的祖父黃壽生,字宏中,黃滔十五世孫,建文初舉鄉薦,入太學。永樂六年(1408)再試京闈第一,第二年登進士第,選翰林庶吉士。子子嘉,有孝行,舉為訓導,薦知束鹿縣。生二子,長子深,官監察御史;次子仲昭,成化二年(1466)擢羅倫榜進士。初官翰林院庶吉士,編修,以上《諫〈元宵煙火〉詩》疏,諷刺朝廷耽於逸樂,粉飾太平,觸怒了憲宗朱見深,仲昭、章懋、莊昶受廷杖責。仲昭謫湘潭知縣,在道改南京大理寺評,弘治元年授江西提學僉事,久之再疏乞歸,居家日事著述,從學者日眾。

生平事跡

天順三年(1459年),仲昭舉福建鄉試第六名,成化二年(1466年)第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翌年十二月,憲宗命翰林院官員為明年元宵節寫詩賦,仲昭因與章懋、莊昶三人聯名上疏諫阻辦煙火詩會,要求以為國為民排憂解難為重,觸怒憲宗,三人都被廷杖、貶官。仲昭被貶為湖南湘潭知縣,赴任途中改任南京大理寺評事。

大理寺是明朝廷的執法機關,專管案件的複審。在南京任上,仲昭秉公執法,小小評事官,敢駁權貴,曾聲言"罪下官以媚大吏,吾不為也"。許多已審的錯案經仲昭反覆辯駁,被推翻,維護了法的尊嚴。但因平反的案件多而忌恨他的人也多。

成化十一年(1475年),仲昭丁憂在家,眼看世風日下,無意再在官場追逐,同流合污,乃於服滿還京之時,託病乞歸。在城南門外霞皋(今華亭鎮下花)蓋"俱樂亭",躬耕隴畝,過着"朝課耕桑夕校書"的清苦生活。家居達17年之久。在這期間,他完成了福建省第一部省志《八閩通志》的纂寫任務。

弘治元年(1488年),孝宗即位。御史姜洪奏請起用仲昭。經多次禮請,仲昭於弘治三年(1490年)晉京。孝宗要他參加修纂《憲宗實錄》,因受忌者所阻,出任江西提學僉事。上任後,他整頓學校,端正士風,"教人以行實為先",抑"奔競浮躁"之士,對紈絝子弟尤不寬待;刊刻《通鑑前錦》和《朱子綱目書法》等書;定《冠昏喪祭儀禮》刊布。

弘治八年(1495年),仲昭連疏乞休。回家後,以講學著書為事。弘治十四年(1501年),應興化知府陳效之請,與周瑛合修《興化府志》,他完成其中人物部分的編寫。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卒於家中。終年74歲。

黃仲昭是古代著名的方志學家,所編的志書除《八閩通志》外,還有《邵武府志》、《南平縣誌》等。所纂《八閩通志》,全書共87卷,總18類42目,每一類均按省、府、州、縣順序記述,體例嚴謹,保存了大量的珍貴史料,為後世福建省各級方志編纂之所本。他編寫的志書,"教化"功能強,人物門類齊備。他的著作除志書外,還有《未軒集》12卷。

詳細介紹

黃仲昭,名潛,號未軒先生。明宣宗宣德九年(公元1435年),生於莆田荔城東里一官宦人家。黃家世代宦紳,黃仲昭從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性端謹","年十五、六即有志正學"。青年時便有志於史學。

他家中藏書豐富。他考中秀才、舉人後,31歲時,即明憲宗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到北京參加會試,考中進士。從此,他步入明王朝的官場。

他先任庶吉士,後任翰林院編修(正七品),負責修國史。在翰林院,他有機會接觸官方史書、典籍和大量文書檔案。他為人正直,遇事不奉承拍馬,直言敢諫,不計較個人得失,被譽為"翰林四諫"。成化三年,憲宗皇帝為了美化天下太平,宣揚自己的功績,決定借慶元宵機會大放花燈,並令翰林院名流獻《上元煙火詩》。曾接觸社會實際、了解民生苦難的黃仲昭看清了憲宗皇帝的用意,一針見血地說,這是粉飾太平,必然勞民傷財,並建議說,應當停止舉行。因此他非但不願獻詩,還反對別人這樣做,並不顧個人安危,又給皇帝上了一疏:《諫元宵賦煙火詩疏》。在疏中,他指出"煙火花燈諸詩多鄙"。他勸告皇帝說:"今者兩廣弗靖,四川未寧,遼左雖雲告捷,敵情尚難測量,江西乾旱以數千里,其他災傷之處未能悉數,雖蒙詔恤,公私匱乏,殊可寒心"。"正此陛下宵盱焦勞,兩宮母后同憂之日也。""願端耳目之好,采芻蕘之言","惟陛下深思力行之"。昏庸的憲宗皇帝不但不聽黃仲昭的忠告,認為仲昭等妄言,怒氣衝天,命人在大廷之上,杖責黃仲昭,並罷了黃仲昭的官,黃仲昭不以為然。在京城,黃仲昭因此與莊昶、辛懋一起被人頌為"三君子"。他們的剛介正直,受到朝野讚揚。黃仲昭"以直諫被杖",被貶後,到湖南湘潭縣任知縣。赴任途中,改任南京大理評事。他為官清廉,"兩京諸隸卒放還,取其月錢,為故事,惟仲昭與羅倫不取"。"御吏縱子弟取賄,刑部曲為地,仲昭雙正之"。他敢於主持公道,為民平反冤獄,寧肯丟官,也不肯阱陷下屬。他勇於伸張正義,承擔責任。他說:"罪下官以媚大吏,吾不為也"。因此深受下屬擁戴。

弘治(公元1488年)改元後,由於吏部尚書的推薦,黃仲昭到江西任提學僉事。他在任上盡心盡責,"誨士以正學",重視培養人才。黃仲昭當官期間,想為國家,為百姓做貢獻,而身不由己,又不願

與腐敗的當權者同流合污。正如他在《遣懷》詩所表達:

"誰點霜華入鬢斑,雨聲連夜苦潺潺。

逢迎無術誰負咎?婚嫁催人老未閒。

仗節伏波遭死謗,知幾疏傳卻生還。

聖恩倘賜余骸骨,便買邱園入亂山。

於是毅然決然辭官返回故里。當時,他寫了一首《致仕歸言懷--郊吳禮》詩,表明那時的心境。

"失足一墜蒼苔磯,屯覺世途多險戲。

聖代敢言輕去就,時評或惑迷是非。

混雌與雄烏莫辨,隔影吠聲龐曷知。

歸來隱坐茅檐下,閒看白雲出翠微。"

他回歸故土後,"日事著述","以畢其初志"。黃仲昭的遊蹤極廣,足跡遍及興化,又登武夷山,游朱熹講學處,訪福州,過泉州,並宿漳州,一路上查藏書,與人交談,"旁搜博考",詳細調查了解當地歷史沿革、山川、疆城、城池、風俗、古蹤等,還詳細記錄所歷、所經、所聞、所見,收集了豐富的材料。他深深感到:"閩雖為東南僻壤,然自唐以來文獻漸盛,至宋大儒君子接踵而出,仁義道德之風於是乎可以不愧於鄒魯矣"。他決定將收集到的大量資料加以細緻的分類,進行系統的研究,匯編成書,故不辭而為,並着手著述。

經過六七年的辛勤寫作,他終於把書寫成了,共為八十七卷,名曰《八閩通志》。這是福建省最早的一部省志,為《四庫全書》所收集。對興化歷史懷有深厚感情的黃仲昭,寫好《八閩通志》後,又開始在故鄉興化漫遊,深入進行實地考察,搜集資料。這時,進士周瑛也返回莆田。黃仲昭和周瑛志同道合,兩人合作寫了《興化府志》,共五十四卷,這是興化府第一部府志,後人評價《興化府志》史料可靠,評論公允,文字流暢。

晚年,黃仲昭壯心不已,他再次前往延平、邵武等地遊歷,接觸那裡的人民,考察歷史遺蹟,廣泛搜集史料,終於寫成《延平府志》、《邵武府志》(共二十卷)和《南平縣誌》,為福建和興化人民留下了珍貴的文化遺產。

黃仲昭不但是一位出類拔萃的地方史專家,還是明代文壇一位重要的詩人。在為官期間及遊歷考察期間,廣泛地接觸了社會實際,對民生的苦難、吏治的腐敗,體會頗深。這些在他的詩文中都有反映,他在《田家詞》中寫道:

"里正醉飽才出門,督郵復自城中造。

急將賤糶納官需,且免官刑相苦惱。

回道場頭稻已空,一年生死良難保"。

黃仲昭吟詠的莆田農村情況,表達了作者對百姓疾苦的同情和關心。他一生寫了大量詩詞,收集在《未軒集》里,共十二卷,後人評說,他的詩內容質樸,通俗易讀,"和易近人",他的文"雄渾醇雅"。

明武宗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十一月一日,黃仲昭積勞成疾,在家鄉與世長辭,終年74歲。家人將其遺體安葬於華亭雲峰。此墓至今保護完好,可見興化人民對他的敬仰。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