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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

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凡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市區各工業園區以及園區內企業,公共事業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建設的個人等。

目錄

發展歷程

1978年9月,馬鞍山市[1]規劃設計處成立,屬市建委領導。

1992年2月,馬鞍山市城鄉規劃管理處更名為馬鞍山市規劃管理局。

1996年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馬鞍山市規劃管理局列入政府系列的部門管理機構,規划行政主管部門。

2002年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市規劃管理局更名為城市規劃局,隸屬市建委領導。

2005年8月,市城市規劃局調整為正縣級機構,仍由市建設委員會管理。

2006年1月中共市城市規劃局黨組成立。

2006年11月,市城市規劃局從市建委劃出,由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市城市規劃局是主管城市規劃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市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市規劃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查、申報和實施;負責城市規劃設計、科研、勘測、檔案管理和城市規劃監察工作。

(三)負責對城市規劃範圍區內的各項建設實行規劃管理;負責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四)負責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參與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提出規劃任務、規劃方案的設計要點及要求,組織評審論證和審查規劃建築單體方案。

(五)負責劃定建設改造範圍,確定用地性質;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的驗線及竣工驗收。

(七)參與論證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等不同層次、涉及不同地域範圍的發展規劃。

(八)負責城市規劃區域範圍內村鎮建設的規劃管理,實施城鄉一體化[2]發展戰略。

(九)指導縣、區的規劃管理工作;受理城市規劃行政複議案件。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 相關視頻

馬鞍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掛牌成立
城鄉規劃專業

參考文獻

  1. 馬鞍山城市概況,道客巴巴, 2017-12-14
  2. 城鄉一體化 共圓中國夢 ,搜狐,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