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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1],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目錄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落實國務院、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以及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綜合調研、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協調服務職責,劃給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將全市利用內資統計職責劃給市招商局(市經濟合作促進局)。

3、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不含電廠認定)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物價局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

2、將原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承擔的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

3、將市國資委承擔的協調推進全市與中央企業合作發展工作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

4、將市科技局承擔的指導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

(四)增加的職責

1、承擔企業廠區以外、城鎮燃氣城市門站以外石油、天然氣長輸管線安全監管職責。

2、承擔協調推進慈湖河流域水環境治理利用世行貸款項目職責。

3、承擔過江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協調職責。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執行,加強政策綜合協調,加強經濟形勢分析和經濟運行預測監測。

2、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和協調推進。

3、加強培育發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2]

4、加強生態資源環境保護、能耗強度和用能總量「雙控」工作,推進生態市創建。

5、加強鐵路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協調職責。

視頻

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視頻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訪談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不糾結於經濟增長具體指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