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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華人(或馬來西亞華裔、大馬華人)指自明清起數百年來自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等省遷徙至馬來亞的移民及其後代。在馬來西亞,華人是第二大民族,包含閩南民系近300萬(其中200萬是福建閩南人)、廣府人100萬、客家人100萬等,總人口約有741萬人[1],占馬來西亞總人口約23.4%,主要分布於吉隆坡(首都)、喬治市(檳城州)、怡保(霹靂州)、新山(柔佛州)、古晉(砂拉越州)、亞庇(沙巴州)和馬六甲市(馬六甲州)等各大城市。此外,根據2010年的人口普查,華人也是吉隆坡的第二大民族,占該直轄區總人口的43.2%(馬來人占44.2%)。

歷史

馬來西亞華人的移民史可追溯至漢代,唐、宋時中國和馬來群島已有頻密的商業活動和文化交流,元代時已有中國人在當地定居的明確記載。

到了明代,鄭和下西洋時曾多次在馬六甲(明史稱為滿剌加)停留,後來將馬六甲、巨港(今屬印尼)、泗水(今屬印尼)等營建成其船隊的大本營。至今馬六甲仍然留有大量與鄭和有關的遺蹟。一些華人因為和當地人通婚,開始在馬六甲定居,漸漸受馬來文化影響,繁衍開來。

此時開始,華人開始在馬六甲形成聚落定居,成為組成馬六甲重要的一個民族。明朝衰弱後,這些通婚華人的後裔由於交通不便、滿清閉關政策等因素,開始與祖國關係疏遠。在與本土文化相互交融的情況下,他們逐漸形成一支新的民族——峇峇娘惹(Baba-Nyonya)[2]。峇峇娘惹的母語也由方言(主要是閩南話)慢慢轉變成夾雜方言以及馬來語的峇峇娘惹語(Peranakan Hokkien),但依然保留了各種華人的風俗儀式。

而華人大量移民今馬來西亞各地則是從第二次鴉片戰爭後開始,當時清朝戰敗,中英簽署《北京條約》,清廷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由於當時英國殖民者需要大量的人力資源以開發馬來亞半島,大量的華工(或稱為苦力)從中國輸入到馬來亞半島成為礦工、種植工人等。在蒸汽船使用後,華僑南來的數量更是急劇上升。此時到來的華人移民人數已經大幅度超越早期的娘惹峇峇,所以被早期定居的人稱為「新客」。這時期馬來半島的華人人口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衡,這是因為勞工們的僑鄉意識濃厚,多不打算扶老攜幼來到馬來亞定居,而是希望賺夠錢回到老家故鄉。

到了1929年,全球開始經濟大蕭條。此時,華僑婦女開始大量移民馬來亞,男女人口比例結構趨向平衡。二戰後,由於世界進入冷戰時代,英屬馬來亞正值馬共叛亂,移民條例收緊,中國抵馬的移民潮逐漸減少甚至停止。此後,華人參與了馬來亞獨立運動與馬來西亞的建國運動,並在當地繁衍開來。

隨着馬來西亞建國獨尊土著政策,華人在社會上受到許多不平等待遇。由於華人生育率較低,預估2040年馬來西亞華人比例將下滑到低於總人口20%,不利於華人的參與權及決策權。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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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