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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奇(?-1644年)明亡首位殉節官員。字君常,號素修,江蘇無錫人。崇禎四年進士,廉潔好義,官至左庶子。李自成破北京,世奇自縊死,清廷諡文忠。

馬世奇著《書經直解》、《忠鏡錄》、《淡寧居文集》、《淡寧居詩集》,輯《宋元文選》、《明詩選》等。

生平簡介

祖父馬濂曾官桂林知府。父親馬希尹,太倉訓導,"東林八君子"葉茂才門生。世奇幼年好學而有文名。天啟四年(1624),中舉人,崇禎四年(1631)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官至左庶子,清廉耿介,好扶掖後進。崇禎帝多次召問廷臣除寇之策,世奇說:"闖、獻二賊,除獻易,除闖難。人心畏獻而附闖,非附闖也,苦兵也。今欲收人心,惟敕督撫鎮將嚴束部伍,使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則亂可弭。"回到家後,世奇嘆息說"事不可為矣。"

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破北京,世奇自縊死,二妾亦隨死。自盡前馬世奇寫就兩封遺書,一封交與其弟:"玄升一門,四人俱死,吾一室三人,庶可相匹。衙門多有削髮為僧者,雖於'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之義未免有礙,然亦不得以之苦心,彼念主上猶在南也。忠臣不事二君,吾自當以一死報主上,數月前主意已定。所不能恝然者,母親耳!吾幸全受全歸,母親自可無憾,且魂氣無所不之,在天為日星,在地為河嶽,固時時周旋母親之側也。江南此時恐亦當無乾淨土,念之憤絕!"另一封交與其子:"京都失守,一籌莫展,真所謂死有餘責。不能恝然者,汝祖母、汝母及汝兄弟耳!忠孝二字,是吾家風,好守之。"吳鍾巒聽說北京失陷,流涕說:"馬君常必能死節",果然如此。馬世奇與華允誠,龔廷祥並稱"錫山三忠"。順治九年(1652),追贈禮部右侍郎,諡文忠。[1]

馬世奇著《書經直解》、《忠鏡錄》、《淡寧居文集》、《淡寧居詩集》,輯《宋元文選》、《明詩選》等。

軼事典故

為官廉潔好義 心懷蒼生

世奇關心民眾疾苦,崇禎12年,無錫遭遇旱災、蝗災。正好馬世奇長子馬瑜病故,上書「以親老子夭」請求給假回鄉。當時與縣令陳志忠一起,立平糶(平價售糧)、設粥廠救濟災民。同年父親去世,當時,馬世奇正在江西典乙卯科鄉試,拒收當地撫、按、司、道各方集銀五千兩。回到家鄉,蘇州、吳縣、常州同僚送喪儀3000兩,全部謝卻;本縣知縣、鄉紳、門生所捐喪儀千兩,也全部拒收。並勸諭他們捐出,用於公益事業。[2]

馬世奇勤政廉潔,崇禎癸未年(1643),他被擬定為「會試副總裁」,正好他的侄兒馬瑞在京會試,世奇為迴避,不進考試官署。這一科,他的侄兒中了進士。他對侄兒說:「我進入考試院,只不過得門生三百人,如今我侄兒立身許國,而能以一人當三百人,上不負朝廷,下不負我之所願了。」公私分明,言之鑿鑿!


忠臣成仁取義 明清兩朝樹之為官民楷模

崇禎17年(1644年)三月二十日,聞皇上駕崩(崇禎皇帝在煤山自縊),他說:「臣未能報國,只能以一死謝陛下」,自縊而死。馬世奇忠於明室,視死如歸,氣節可嘉!後來南明朝奉贈禮部右侍郎,諡文忠;清朝順治十年(1653)賜諡文肅。乾隆四十年(1775)改諡忠肅。

外部鏈接

1.明季北略·卷二十一·馬世奇_古詩文網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