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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自強 |
字 號 :字勉之 生 卒 :不詳 民 族 :漢族 爵 位 :祁國公、衛國公、秦國公 官 職 :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右丞相 出 生 地 :福建長樂 所處朝代 :南宋 |
陳自強:字勉之。福建長樂人。二十四郎戶曹裔,藩籬陳。
- 淳熙五年 (1178) 戊戌進士。慶元初以曾為權相韓侂胄童蒙師,累擢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右丞相,顯貴無比。
- 事朝韓氏,每以恩主尊之,朝野鄙之。侂胄既誅,詔責自強阿附充位,貶雷州,死於貶所。
- 事詳《宋史》:傳其衣冠歸葬北門頂月樓里山,世稱"白衣宰相"。
- 解放初墓毀:出土壽山石俑數十件。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陳自強者,福州閩縣人,字勉之。登淳熙五年進士第。慶元二年,入都待銓。自以嘗為韓侂胄童子師,欲見之,無以自通,適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為言於侂胄。一日,鄉自強,比至,則從官畢集,侂胄設褥於堂,向自強再拜,次召從官同坐。侂胄徐曰:「陳先生老儒,汩沒可念。」明日,從官交薦其才。除太學錄,遷博士,數月轉國子博士,又遷秘書郎。入館半載,擢右正言、諫議大夫、御史中丞。入台未逾月,遂登樞府,由選人至兩地財四年。嘉泰三年,拜右丞相,歷封祁、衛、秦國公。
韓侂胄顓朝權,包苴盛行,自強尤貪鄙。四方致書饋,必題其緘云:「某物並獻」;凡書題無「並」字,則不開。縱子弟親戚關通貨賄,仕進干請,必諧價而後予。日押空名刺札送侂胄家,須用乃填,三省不與也。都城火,自強所貯,一夕為煨燼。侂胄首遺之萬緡,執政及列郡聞之,莫不有助。不數月,得六十萬緡,遂倍所失之數。創國用司,自為國用使,以費士寅、張岩為同知國用事,掊克民財,州郡騷動。
方侂胄欲為平章,猶畏眾議,自強首率同列援典故入奏。詔以侂胄為平章軍國事。常語人曰:「自強惟一死以報師王。」每稱侂胄為恩王、恩父,而呼堂吏史達祖為兄、蘇師旦為叔。
侂胄將用兵,遣使北行審敵虛實,自強薦陳景俊以往。金人有「不宜敗好」之語,景俊歸,自強戒使勿言,侂胄乃決恢復之議。吳曦有逆謀,求歸蜀,厚賂自強。自強語侂胄:「非曦不足以鎮坤維。」乃縱之歸,曦卒受金人命為蜀王。侂胄奸凶,久盜國柄,自強實為之表里。
既開邊隙,朝野洶洶,三遣使請和。金人慾縛送首議用兵賊臣,侂胄恚憤,復欲用兵,中外大懼。史彌遠建議誅侂胄,詔以自強阿附充位,不恤國事,罷右丞相。未幾,詔追三官,永州居住,又責武泰軍節度副使、韶州安置。中書舍人倪思繳奏,乞遠竄,籍其家,詔從之。再責復州團練副使、雷州安置。後死於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