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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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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群(?-237年2月7日),字長文。潁川郡許昌縣(今河南許昌東)人。三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晉南北朝選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創始人。東漢太丘長陳寔之孫、大鴻臚陳紀之子。

陳群出身名門,早年被劉備闢為豫州別駕。曹操入主徐州時,被闢為司空西曹掾屬,後轉任參丞相軍事。曹操封魏公時,任魏國的御史中丞。後拜吏部尚書,封昌武亭侯。曹魏建立後,歷任尚書令、鎮軍大將軍、中護軍、錄尚書事。曹丕駕崩後,陳群受詔輔政。曹睿即位,任司空、錄尚書事,累封潁陰侯。青龍四年十二月(237年2月)病逝,諡號"靖"。正始四年(243年),配享曹操廟庭。

陳群歷仕曹操、曹丕、曹睿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盡職,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陳群撰有文集五卷,今已佚失。其餘見於《全三國文》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