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陽縣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阿陽縣西漢建,屬天水郡,東漢屬漢陽郡。故址在今甘肅天水市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和平涼市靜寧縣一帶。
名稱由來
據《水經注》渭水支流瓦亭水注云: "瓦亭水西南流,又有落水自西來會,世謂之鹿角口,又南,徑阿陽縣故城東,其水又南與燕無水合"。
清水河發源於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張棉驛鄉臥虎山南側,經川王鄉、龍山鎮、四方鄉、秦安縣隴城鄉、五營鄉、蓮花鄉入靜寧縣,注入渭河最大的吏流葫蘆河,全長81.5公里。清水河進入龍山鎮後,自鄭家村至蓮花,形成東西長50多公里,南北寬兩三公里不等的谷地。清水河谷古稱略陽川水,清水河谷古稱略陽川,在西晉《水經注》上有詳細記述,提到的略陽川水流向及其小支流均與現今清水河系相符 。[1]
歷史沿革
夏、商時,據《尚書·禹貢》記載,清水河谷屬"雍州之城",居住着西戎部落。周時,秦非子為周孝王牧馬有功,被封為附庸,使建城邑於秦亭(今張家川縣城西南),清水河谷地屬秦亭。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80年)置隴西郡,清水河谷地屬隴西郡。
從西漢時期起,在長達兩千多年的歷史長河中,清水河谷一直是郡、縣、道的治地。
西漢時,全國最大的政區、十三部(州)之一的涼州刺史部治今隴城,同時,清水河谷還有街泉縣、略陽道、戎邑道,各縣、道郡屬天水郡。
東漢時,廢略陽道、戎邑道,置略陽縣,街泉縣更名為街泉亭,涼州刺史部移治於隴縣(治今張家川縣城)。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劉秀封竇友為顯親侯。建武中元元年(公元56年),竇友之子竇固襲爵顯親侯,劃出成江縣的一部分為顯親侯國地,治地在今蓮花鄉附近。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天水郡更名為漢陽郡、略陽縣,顯親侯國屬漢陽郡。
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丕代漢稱帝,國號魏,分雍州的隴右部分為秦州,治上邦,改漢陽郡為天水郡。魏文帝黃初二年(公元221年),從天水郡分置廣魏郡,顯新侯國更名為顯親縣。此時清水河谷有顯親縣,屬秦州天水郡;略陽縣,屬秦州廣魏郡。
晉武帝泰始五年(公元269年),以雍州隴右5郡及涼州的金城郡、涼州的陽平郡等7郡置秦州。泰康三年(公元282)年罷秦州併入雍州。十年後復治秦州,廣魏郡更名為略陽郡,顯親縣更名為顯新縣。此時,清水河谷有顯新縣屬秦州天水郡;略陽縣,屬秦州廣魏郡。
南北朝時,拓跋燾統一北方,清水河谷歸北魏。太平真君八年(公元447年),略陽縣更名為隴城縣,新置安戎縣。略陽郡移置安戎縣。此時,清水河谷有顯新縣,屬秦州天水郡;隴城縣、安戎縣屬秦州略陽郡。魏文帝大統元年(公元535年),略陽郡移置於隴城縣,隴城縣更名為略陽縣。北周時廢除顯新縣、安戎縣、清水河谷均屬略陽郡略陽縣。
隋時,文帝開皇三年(公元583年),廢略陽郡,六年復置顯新縣,阿陽縣更名為隴城縣。隋煬帝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廢顯新縣並人長川縣。此時,清水河谷有長川縣,屬隴西郡;隴城縣,屬天水郡。
唐時,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置文州,八年廢文州。貞觀三年(公元629年),廢長川縣併入隴城縣,代宗寶應元年(公元762年)起清水河谷被吐蕃占領長達87年。懿宗咸通四年(公元863年)廢除隴城縣。此時,清水河谷全部屬成紀縣。
宋時,北宋王朝為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在邊境地區設置了許多城、堡、寨、關、鎮等地方行政區。仁宗慶曆五年(公元1045年),設置隴城寨。孝宗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升城、堡、寨、鎮為縣。此時,清水河谷屬秦州隴城縣。
元時,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將隴城縣併入秦安縣。此後,清水河谷全部屬秦安縣轄。
明、清、中華民國沿襲未變,清水河谷一直屬秦安縣轄,有蓮花、隴城、龍山三鎮建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