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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折讓是中國專有文化名詞。
如今,一個擁有燦爛文化的中國,帶着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東方。而中華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漢字[2]。
名詞解釋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處理方法
對於銷售折讓,企業應分別按以下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①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通常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當期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同時沖減銷項稅額。
②已確認收入的銷售折讓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賬務處理
銷售實現時按實際情況確認銷售收入;發生銷售折讓時,按應沖減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借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沖減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實際收到款項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實務處理
企業處理商品銷售業務時,經常會碰到出現銷售折讓的情況,對於銷售折讓,一般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下面將通過案例來進一步了解銷售折讓相關實務的處理方式。
【案例】甲公司在2019年9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計算機,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銷售價格為8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104 000元,款項尚未收到;該批商品成本為640 000元。9月30日,乙公司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商品外觀上存在瑕疵,但基本上不影響使用,要求甲公司在價格上(不含增值稅稅額)給予5%的減讓。假定甲公司已確認收入,已取得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19年9月1日銷售實現:
借:應收賬款——乙公司 904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銷售計算機 8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4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銷售計算機 640 000
貸:庫存商品——計算機 640 000
(2)2019年9月30日發生銷售折讓,取得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主營業務收入——銷售計算機 4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 2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45 200
(3)2019年10月4日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858 800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858 800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