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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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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CASHBOX PARTYWORLD CO., LTD.,縮寫 CASHBOX,股票代碼:8359)簡稱錢櫃,成立於1986年11月3日,錢櫃科技總部位於台灣台北市,提供視聽歌唱、餐飲等服務。2012年5月股票於興櫃市場買賣[1]

經營理念

競爭的開放,讓大眾擁有更多選擇;作風的開放,使大眾勇於爭取權益。在消費者意識覺醒的今天,錢櫃更致力於服務品質的提升,因為我們一直堅信「品質是競爭的動力」,故在服務品質上不斷求新、求變、求進步。「要站在顧客的立場,為顧客的利益著想,才能做到生意,是所有「錢櫃人」一貫的理念。

錢櫃定義:服務品質不僅是服務人員的態度而已,它更是一項包含軟、硬體的系統工程。服務品質雖是無形的感受,但若能將無形的品質,轉化為具體的、可量化的目標和規範,使服務人員有所遵循,必能贏得消費者的青睞。消費者在接觸服務的過程中,終究會與服務人員直接接觸,因此,在贏取顧客芳心之前,應先贏得員工的全心投入。

我們不斷地在經營策略上創新求變,永遠不變的宗旨,是要提供令顧客滿意的服務,如推出套房式的包廂就是一例。秉持著「札根台灣、關懷明天」的精神,持續在服務品質與公共安全上做更為深入的加強[2]


錢櫃擬合併好樂迪

錢櫃與好樂迪在十多年前就有聯姻想法,2003年公平會曾同意,但後來結合未果;隨後2006年、2008年、2009年接連遭公平會禁止結合,錢櫃2019年2月宣布以六十七點三四億元收購好樂迪,依據原本規畫,若合併案順利通過,好樂迪暫定10月1日下市,錢櫃將規畫申請上市。

KTV兩大龍頭錢櫃、好樂迪結合案,2019年8月21日遭公平會第四度禁止,公平會提出三項理由,包括雙方是彼此最大競爭者,結合後市占率達四成五,將顯著減損市場競爭,消費者或競爭者無法有效對抗、抑制。其次,公平會徵詢包括上游業者唱片公司、伴唱產品代理業者、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各界意見,都認為此案有限制競爭疑慮。第三,公平會委員認為,這項結合案整體經濟利益明顯小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只對錢櫃、好樂迪有利,對消費者而言,即便雙方承諾結合後不漲價、不減少服務內容,但長期來看,仍無法解決競爭對手消除,而導致漲價的可能性。因雙方結合有限制競爭疑慮,無法同意放行[3]


參考資料

  1. 錢櫃 2018年年報 (PDF). 錢櫃. [2020-04-14] (中文). 
  2. 關於錢櫃. 錢櫃 官網. [2020-04-14] (中文). 
  3. 公平會提3大理由 4度禁止錢櫃、好樂迪合併. 翁至威、邱馨儀, 聯合報,2019/08/22. [2020-04-14] (中文).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