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金門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下轄縣,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以來的海峽兩岸分治格局,自從1970年12月將該建制下唯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的大小嶝地區劃入同安縣後,該行政規劃就只處於法定設置階段而未能實施正式管轄[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行政變遷
1950年4月1日,金門縣隸屬的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更名為泉州行政督察專員公署(9月泉州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改名為晉江區專員公署,1955年4月1日晉江區專員公署改名為晉江專區)。
1955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宣布成立金門縣政府,辦公地點在南安縣政府大院內。1958年底,大嶝區改為大嶝人民公社。1968年9月23日,金門縣隸屬晉江專區革命委員會(1971年6月17日晉江專區更稱晉江地區)。1970年12月,撤銷金門縣人民政府,大嶝人民公社劃歸同安縣管轄。
1985年5月14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撤銷晉江地區,設立泉州市,金門縣隸屬泉州市。
行政長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在1955年到1970年設立金門縣人民政府,歷任縣長為:
- 第一任:陳奕東,1949年11月到1953年期間為金門縣縣長。
- 第二任:梁新民,1953年12月為南安縣副縣長兼金門縣縣長,1954年11月23日改為金門縣人民政府縣長,1956年調任晉江專區僑務局長,但金門縣縣長職務未被免去。
另與梁新民同時任命的還有中共金門工委書記劉其固。
行政區劃
金門縣曾下轄大嶝人民公社,由南安縣代管。1970年,大嶝人民公社劃歸同安縣管轄。
相關新聞
2010年9月26日,台灣《聯合報》報道,在Google地圖上查詢金門時,發現地圖標註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金門縣人民政府」。中華民國金門縣政府表示,將向Google反映,要求儘快更正。
歷史
民國大陸時期
金門縣地原屬思明縣。1914年7月,析思明縣設立金門縣,隸屬廈門道。民國17年(1928年),廢除道制,金門縣直屬福建省。1933年福建事變發生後,12月11日,金門隸屬中華共和國泉海省(12月13日更名為興泉省)。1934年1月,中華共和國被南京國民政府消滅後,鄭澄桂,一九三三年福建事變若干史事徵考,《檔案與史學》,1998年第6期金門縣隸屬福建省。1934年7月,福建省設立十個行政督察區,金門縣隸屬第五行政督察區。1935年10月,福建省改為7個行政督察區,金門縣隸屬第四行政督察區。
1937年10月26日,日本軍隊攻陷金門島及烈嶼,金門縣政府遷到大嶝鄉。1938年初,金門縣政府及中國國民黨金門縣黨部先後在大嶝島田墘村借用民居辦公,繼續行使行政職能。1938年8月,金門縣政務由南安縣兼攝。
中國共產黨政權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後,1949年9月9日,在行政上將金門縣劃入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晉江專區)。10月9日,解放軍攻占金門縣的大嶝島、小嶝島及角嶼,成立大嶝區,委託南安縣代管,今屬廈門市翔安區。11月,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任命陳奕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金門縣縣長,但未成立金門縣人民政府。而未占領的金門縣至今仍是中華民國實控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