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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韓玉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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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韓玉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韓玉字溫甫,,其先相人,曾祖錫仕金,以濟南尹致仕。玉明昌五年經義、辭賦兩科進士,入翰林為應豐,應制一日百篇,文不加點。又作《元勛傳》,稱旨,章宗嘆曰:勛臣何幸,得此家作傳耶。泰和中,建言開通州潞水漕渠,船運至都。升兩階,授同知陝西東路轉運使事。

大安三年,都城受圍。夏人連陷邠、涇,陝西安撫司檄玉以鳳翔總管判官為都統府募軍,旬日得萬人,與夏人戰,敗之,獲牛馬千餘。時夏兵五萬方圍平涼,又戰於北原,夏人疑大軍至,是夜解去。當路者忌其功,驛奏玉與夏寇有謀,朝廷疑之,使使者授玉河平軍節度副使,且覘其軍。

先是,華州李公直以都城隔絕,謀舉兵入援,而玉恃其軍為可用,亦欲為勤王之舉,乃傳檄州郡云:「事推其本,禍有所基,始自賊臣貪容奸賄,繼緣二帥貪固威權。」又云:「裹糧坐費,盡膏血於生民。棄甲復來,竭資儲於國計。要權力而望形勢,連歲月而守妻孥。」又云:「人誰無死有臣子之當然事至於今忍君親之弗顧勿謂百年身後虛名一聽史臣只如今日目前何顏以居人世。」公直一軍行有日矣,將有違約、國朝人有不從者,輒以軍法從事。京兆統軍便謂公直據華州反,遣都統楊珪襲取之,遂置極刑。公直曾為書約玉,玉不預知,其書乃為安撫所得,及使者覘玉軍,且疑預公直之謀,即實其罪。玉道出華州,被囚死於郡學,臨終書二詩壁間,士論冤之。

子不疑,字居之。以父死非罪,誓不祿仕。藏其父臨終時手書云:「此去冥路,吾心皓然,剛直之氣,必不下沉。兒可無慮。世亂時艱,努力自護,幽明雖異,寧不見爾。」讀者惻然。 (選自《金史•韓玉傳》,有刪改)

譯文

韓玉,字溫甫,他的祖先是相州人,曾祖父韓錫在金朝做官,以濟南尹的身份辭官退休。韓玉在明昌五年考中經義、辭賦兩科的進士,進入翰林院擔任應奉,奉詔令一天寫文章一百篇,一氣呵成,不用修改。他又撰寫《元勛傳》,符合旨意,章宗感嘆道:「功勳大臣何等幸運,有這個人為他們作傳。「泰和年間,韓玉建議開掘通州潞水漕運河渠,漕船載運貨物直達京城他晉升官職兩級,被授予同知陝西東路轉運使事一職。

大安三年,都城受圍困。西夏軍隊接連攻陷邠州、涇州,陝西安撫司發文書讓韓玉以鳳翔總管判官的身份為都統府招募軍士,十天時間招得一萬人,與西夏軍隊作戰,擊敗了他們,繳獲牛馬千餘只。當時西夏軍隊五萬人正圍攻平涼,又和全軍在北原開戰,兩夏人懷疑金的大軍到了,當晚解圍撤走。掌權的人嫉妒韓玉的功勞,快馬奏報韓玉與西夏賊人有勾結,朝廷懷疑韓玉,派遣使者授予韓玉河平軍節度副史一職,並暗中監督他的軍隊。

在此之前,華州人李公直因為京城被隔絕,謀劃興兵進京救援,而韓玉依仗他的軍隊可以調用,也想要做派兵救援王室的事,於是傳送橄文給州郡說:事情要推導它的本原,災禍有它起始的基礎,(國家的禍難)始於賊臣貪圖賄賂,包容奸邪,接着又是因為兩位元帥貪戀權力,鞏固威勢。又說:攜帶乾糧,安坐着耗費,耗盡百姓的脂膏血肉。拋棄武器逃散了又重新前來,耗盡國家的資財儲蓄。謀取權力而觀望形勢,拖延歲月而守護妻子兒女。又說:哪一個人不死呢?只因為有臣子必須這樣做的原因。事情到了今天這種地步,怎麼能忍心不顧念君主呢?不要說死了就是身後事,虛妄的名聲一概聽任史臣撰寫。只是面對今天眼前的世事,有什麼臉面居處在人世間呢?「李公直的軍隊出發有很多天了,將領中有違背盟約的人,國朝中有不順從的人,就按照軍法去加以處置。京兆統軍便聲稱李公直占據華州反叛,派遣都統楊珪襲擊攻取華州,於是李公直被處以極刑。李公直曾經寫信約韓玉,韓玉預先並不知道,這封信就被安撫司獲得,等到朝廷派遣使者監督韓玉的軍隊時,又懷疑韓玉參與了李公直的陰謀,就落實了他的罪名。韓玉路過華州,被囚禁死在郡學,臨終的時候在牆壁上寫了兩首詩,士人認為他是冤枉的。

韓玉的兒子韓不疑,字居之。因為他父親死於強加之罪,發誓不出來做官。珍藏他父親臨終時親手寫的書信:「此次前往幽冥之路,我的心胸光明坦蕩,剛烈正直的氣概,必定不會下沉,我兒不用擔心。世道混亂,時運艱難,要努力保護自己,雖然陰 間與人世不同,難道就見不到你嗎? 」讀到這些話的人都很傷心。[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