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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韓企先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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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韓企先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韓企先,燕京人。九世祖知古,仕遼為中書令.徙居柳城,世貴顯。 乾統間,企先中進士第,迴翔不振。都統杲定中京,擢樞密副都承旨,稍遷轉運使。宗斡為都統經略山西,表署西京留守。天會六年,劉彥宗薨,企先代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知樞密院事。七年,遷尚書左僕射兼侍中,封楚國公。

十二年,以企先為尚書右丞相,召至上京。入見,太宗甚驚異日:「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於是,方議禮制度,損益舊章。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咸取折衷。企先為相,每欲為官擇人,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為己責任。推轂士類甄別人物一時台省多君子彌縫缺漏密謨顯諫必咨於王宗斡雅敬重之世稱賢相焉 皇統元年,封濮王。六年,薨,年六十五。正隆二年,例降封齊國公。大定八年,配享太宗廟廷。 十年,司空李德固孫引慶求襲其祖猛安,世宗日:「德目無功,其猛安且缺之。漢人宰相惟韓企先最賢,他不及也。」十一年,將圖功臣像於衍慶宮,上日:「丞相企先,本朝典章制度多出斯人之手,至於關決大政,與大臣謀議,不使外人知之,由是無人能知其功。前後漢人宰相無能及者,置功臣畫像中,亦足以示勸後人。」十五年,諡「簡懿」。 (節選自《金史•韓企先傳》)

譯文

韓企先,燕京人。九世祖韓知古,在遼朝為官,做中書令,移居柳城,世代富貴顯赫。 乾統年間,韓企先考中進士,等待很久,不得進用。都統完顏呆平定中京,提拔韓企先為樞密副都承旨,後升為轉運使。完顏宗斡任都統經營治理山西時,上表讓韓企先代理西京留守。天會六年,劉彥宗去世,韓企先代替他擔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知樞密院事。七年,升任尚書左僕射兼侍中,封為楚國公。

天會十二年,任命韓企先為尚書右丞相,召他進京。韓企先入宮朝見,太宗十分驚奇地說: 「我以前曾經夢到過這個人,今天果然見到了他。」在這時,朝廷正討論禮儀制度,增補和刪除以前舊的規章。韓企先學識淵博、貫通經史,知曉以前朝代的舊制,有的沿襲,有的更改,都使之調和適中、沒有偏頗。韓企先做宰相時,常常想為官府選拔人才,專門以培養扶植獎勵後學者為己任。推薦讀書人,鑑別人才,一時間,台省官府里有很多有德行的君子。彌補政事的遺漏和不足,在進行秘密的謀劃和公開的勸諫時,韓企先必定向諸王徵求意見。完顏宗斡很敬重他,當時的人稱他為賢明的宰相。

皇統元年,韓企先被封為濮王。六年,韓企先去世,終年六十五歲。正隆二年,依照舊例降封為齊國公。大定八年,詔令韓企先配享太宗廟廷。 大定十年,司空李德固的孫子李引慶請求繼承他祖父的猛安爵號,世宗說:「李德固沒有什麼功勞,他的猛安稱號姑且空缺。漢人宰相只有韓企先最為賢明,其他人比不上。」

一年,將在衍慶宮畫功臣像時,皇上說: 「丞相韓企先,本朝的典章制度多是由他制定的,至於處理和決定國家大事,都與大臣們謀劃商議,沒有讓外人知道,所以沒有人能夠知道他的功勞。前後漢人宰相中沒有人能比得上他,把他的畫像放置在功臣畫像中,也足以昭示和勉勵後人。」十五年,賜韓企先諡號為「簡懿」。[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