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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陳規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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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陳規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陳規,字正叔,絳州稷山人。明昌五年詞賦進士,南渡為監察御史。貞祐三年十一月,上章言:「警巡使馮祥進由刀筆,無他才能,第以慘刻督責為事。由是升職,恐長殘虐之風,乞黜退以勵余者。」詔即罷祥職。四年七月,上章,上覽書不悅,詔付尚書省詰之。宰執惡其紛更諸事,謂所言多不當,於是規惶懼待罪。

詔諭曰:「朕始以規有放歸山林之語,故令詰之,乃辭以不職忌諱,意謂朕惡其言而怒也。朕初無意加罪,其令御史台諭之。」尋出為徐州帥府經歷官。正大四年十月,規與右拾遺李大節上章,劾同判大睦親事[注]撒合輦諂佞,招權納賄及不公事。由是撒合輦竟出為中京留守,朝廷快之。初,宣宗嘗召文繡署令王壽孫作大紅半身繡衣,且戒以勿令陳規知。及成,進,召壽孫問曰:「曾令陳規輩知否?」壽孫頓首言:「臣侍禁庭,凡宮省大小事不敢為外人言,況親被聖訓乎?」上因嘆曰:「陳規若知,必以華飾諫我,我實畏其言。」蓋規言事不假借,朝望甚重,凡宮中舉事,上必曰:「恐陳規有言。」

一時近巨切議,惟畏陳正叔耳,挺然一時直士也。後出為中京副留守,未赴,卒,士論惜之。規博學能文,詩亦有律度。為人剛毅質實有古人風篤於學問至老不廢渾源劉從益見其所上八事嘆曰宰相材也每與人論及時事輒憤惋蓋傷其言之不行也南渡後,諫官稱許古、陳規,而規不以訐直自名,尤見重雲。死之日,家無一金,知友為葬之。 (節選自《金史•陳規傳》) 【注】同判大睦親事:官職名,掌管宗室事務。

譯文

陳規,字正叔,絳州稷山人。明昌五年中詞賦科進士,宋室南渡後任監察御史。貞祐三年十一月,上奏章稱:「警巡使馮祥由刀筆吏晉升,並無其他才能,只是將殘酷苛刻的督察責罰當作職責。因為這而晉升職務,恐怕會助長殘忍暴虐的風氣,(我)請求罷黜斥退(他)來勸勉其他的人。」

皇上下詔立即罷免馮祥職務。貞祐四年七月,陳規上奏章,皇上看了奏章不高興,下詔令讓尚書省責問陳規。宰相討厭陳規變亂更改各種事務,認為他所說的事大多不妥當,於是,陳規惶恐地等待皇上降罪。皇上下詔告訴他們說:「我當初因為陳規(奏章中)有歸隱山林這樣的話,所以讓人責問他,(他)卻用不知道忌諱作為說辭,意思是說我討厭他的話而發怒。我當初本來無意加罪於他,讓御史台(把這個意思)告訴他。」不久出任徐州帥府經歷官。正大四年十月,陳規與右拾遺李大節上奏章,彈劾同判大睦親事撒合輦諂媚奸佞,攬權受賄以及為政不公的事情。

因為這撒合輦最終被調出都城擔任中京留守,朝廷大臣們對此都感到快意。當初,宣宗曾經召見文繡署令王壽孫,(要他)製作大紅色的長及半身的繡花衣服,並且告誡他不要讓陳規知道此事。等到衣服製成,進獻給皇上,皇上召見王壽孫問:「可曾讓陳規等人知道?」 王壽孫叩頭下拜說:「臣侍奉在宮闈禁地,凡是宮中的大小事情都不敢對外面的人講,何況還當面接受了皇上的訓示呢!」皇上於是嘆息說:「陳規如果知道此事,一定會因為華美的服飾一事勸諫我,我的確害怕他的諫言。」陳規進諫毫不寬容,不留情面,在朝中極富聲望,凡是宮中要做什麼事,皇上一定會說:「恐怕陳規有話說。」

當時皇上的近臣們私下議論,只害怕陳正叔,(陳規)是當時突出的正直人士。後來陳規出任中京副留守,沒有上任就去世了,士人們都很惋惜他。陳規學問淵博,能寫文章,寫詩也講究格律法度。他為人剛強堅毅、質樸誠實,具有古人風範,專心治學,到老年也不停止。渾源人劉從益看到陳規奏章中所論述的八件事,嘆息着說:「這是做宰相的人才啊!」(他)每當和別人談論到時政時總是感到憤激惋惜,哀嘆陳規的諫言沒有得到施行。南渡以後,諫官中,人們(只)稱讚許古、陳規,而陳規不以敢言剛直自稱,尤其被人看重。陳規去世的時候,家中一點錢都沒有,知己友人料理安葬了他。[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