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胡礪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金史·胡礪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胡礪,字元化,磁州武安人。少嗜學。天會間,大軍下河北,礪為軍士所掠,行至燕,亡匿香山寺,與傭保雜處。韓昉見而異之,使賦詩以見志,礪操筆立成,思致清婉,昉喜甚,因館置門下,使與其子處,同教育之,自是學業日進。昉嘗謂人曰:「胡生才器一日千里, 他日必將名世。」十年,舉進士第一,授右拾遺,權翰林修撰。
久之,改定州觀察判官。定之學校為河朔冠,士子聚居者常以百數,礪督教不倦,經指授者悉為場屋上游,稱其程文為「元化格」。皇統初,為河北西路轉運都勾判官。礪性剛直無所屈。行台平章政事高楨之汴,道真定,燕於漕司。礪欲就坐,楨責之,礪曰:「公在政府則禮絕百僚,今日之會自有賓主禮。」楨曰:「汝他日為省吏當何如?」礪曰:「當官而行,亦何所避。」楨壯其言,改謝之。改同知深州事,加朝奉大夫。郡守暴戾蔑視僚屬礪常以禮折之守愧服郡事一委於礪州管五縣例置弓手百餘少者猶六七十人歲征民錢五千餘萬為顧直。其人皆市井無賴,以跡盜為名,所至擾民。礪知其弊,悉罷去。繼而有飛語曰:「某日賊發,將殺通守。」
或請為備,礪曰:「盜所利者財耳,吾貧如此,何備為。」是夕,令公署撤關,竟亦無事。再補翰林修撰,遷禮部郎中,一時典禮多所裁定。海陵拜平章政事,百官賀於廟堂,礪獨不跪。海陵問其故,礪以令對,且曰:「朝服而跪,見君父禮也。」海陵深器重之。天德初,再遷侍講學士,同修國史。以母憂去官。起復為宋國歲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彥恭為使,海陵謂礪曰:「彥恭官在卿下,以其舊勞,故使卿副之。」遷翰林學士,改刑部尚書。扈從至汴得疾,海陵數遣使臨問,卒,深悼惜之。年五十五。 (選自《金史•第一百二十五章》)
譯文
胡礪,字元化,是磁州武安(今河北武安)人。少年時期非常好學。天會年間,金軍攻占黃河以北地區,胡礪被金兵掠去,行至燕地時,逃跑藏到香山寺,與寺中僱工住在一起。韓昉遇見他後認為他是一個奇才,讓他寫詩來表明他的志向,胡礪提筆一揮而就,情趣清新美好,韓昉十分高興,於是收於門下,與他的兒子一起接受教育,從此學業一天天進步。韓昉曾經對人說:「胡礪才學進步很快,將來一定名揚天下。」 天會十年,考中狀元,授予右拾遺,暫時代理翰林修撰。過了很長時間,改任定州觀察判官。
定州的學校是河朔地區最好的,聚居到那裡的讀書人常常數以百計,胡礪督學不倦, 經他指點的學生,在科舉考試中取得優秀成績,時人稱胡礪考試示範文章為「元化格」。皇統初年,胡礪任河北西路轉運都勾判官。他剛正不畏權勢,行台平章政事高楨到汴京去,途經真定地區,到漕運衙門赴宴。胡礪即將就座時,高楨卻斥責他(不懂禮節)。胡礪道:「如果在公府,您在百官之上,今日的酒宴自有賓主之禮。」高楨說:「你他日做了三省高官,又該怎樣?」胡礪答道:「擔任官職,履行職責,對下屬的禮節也不會謙讓。」
高楨對他的話極為讚賞,改變態度向他道歉。胡礪改任同知深州軍州事,兼任朝奉大夫。深州郡守殘暴兇狠,蔑視下屬同僚,胡礪經常用禮教使他折服,郡守感到慚愧而心服,把郡府的公務完全託付給胡礪。深州轄有五縣,各縣按慣例都設置了弓箭手百餘人,少者也有六七十人,每年向百姓徵收錢幣五千餘萬作為僱傭弓箭手的報酬。這些弓箭手大都是市井的無賴,以搜捕盜賊的名義,所到之處,騷擾百姓。胡礪知道他們胡作非為,全部遣散不用。隨即就有傳言:「某月某日,賊人將要發難,殺掉胡礪。」有人讓胡礪做好防備。胡礪說:「盜賊所圖的是錢財罷了,我貧窮如這樣,防備什麼呢?」這天晚上,讓官署將關卡守衛全部撤掉,最終平安無事。補任翰林修撰,提升為禮部郎中,當時朝廷典禮大多由他裁決定奪。海陵晉升為平章政事,百官在朝廷上向他祝賀,紛紛行跪拜大禮,只有胡礪不跪。海陵問他原因,胡礪用朝廷的有關法令回答他,並且說:「穿着朝服跪拜,這是拜見國君的禮節。」
海陵更加器重胡礪。天德初年,又被提拔為侍講學士,參與編修國史。因為母親守喪辭官,服喪結束又任宋國歲元副使,刑部侍郎白彥恭為正使,海陵對胡礪說:「彥恭的官職比你低,因為他過去的功勞,所以讓你做他的副手。」後來升為翰林學士,改任刑部尚書。伴駕到開封得病,海陵多次派人前去慰問,終病逝,海陵為他深深哀悼惋惜。享年五十五歲。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