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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張行信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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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張行信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張行信字信甫,登大定二十八年進士第。泰和四年四月,召見於泰和殿,行信因言二事,一依舊移轉吏目以除民害,一徐、邳地下宜麥,稅粟許納麥以便民。上是其言,令尚書省議行之。崇慶二年,為左諫議大夫。時胡沙虎已除名為民,賂遺權貴,將復進用。舉朝無敢言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跋扈強梁,媚結近習,以圖稱譽。自其廢黜,士庶莫不忻悅。今若復用,惟恐為害更甚前日。」書再上,不報。及胡沙虎弒逆,人甚危之,行信坦然不顧也。是歲九月,宣宗即位,改元貞佑。

胡沙虎誅,上封事言正刑賞,又言:「自兵興以來,將帥甚難其人,願陛下令重臣各舉所知,才果可用,即賜召見,褒顯獎諭,必有奮命報國者。昔李牧為趙將,軍功爵賞皆得自專,出攻入守不從中覆,遂能北破大敵。今命將若不以文法拘繩,中旨牽制,使得盡其智能,則克復之功可望矣。」上善其言。時方擢任王守信、賈耐兒者為將,皆鄙俗不材、不曉兵律。行信懼其誤國,上疏曰:「《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聖人所以垂戒後世者,其嚴如此。今大兵縱橫,人情洶懼,應敵興理,非賢智莫能。狂子庸流,猥蒙拔擢,參預機務,甚無謂也。」

於是上皆罷之。權元帥右都監內族訛可率兵五千護糧通州,遇兵輒潰,行信上章曰:御兵之道無過賞罰使其臨敵有所慕而樂於進有所畏而不敢退然後將士用命而功可成若訛可敗衄宜明正其罪朝廷寬容一切不問臣恐御兵之道未盡也詔報曰:「卿意具悉,訛可等已下獄矣。」 (節選自《金史•張行信傳》)

譯文

張行信,字信甫,登大定二十八年進士第。泰和四年四月,皇帝在泰和殿召見他。張行信便向皇帝進言兩件事:一是依照舊例調換吏官以除民害,一是徐、邳一帶土地適宜種麥,應當允許他們交納麥子充作糧稅。皇帝同意他的建議,讓尚書省商議後實行。崇慶二年,任左諫議大夫。當時胡沙虎已免職為民,但他仍賄賂朝中權貴,想重新得到起用。滿朝官員沒人敢表態,張行信便上奏說:「胡沙虎飛揚跋扈,強橫凶暴,獻媚於皇帝寵幸親近的人,來謀求他們的讚譽,自從他被罷免以來,士民百姓無不歡欣喜悅。今天如再任用他,只怕為害更超過往日。」

他接連上書奏告,但沒有回音。當胡沙虎弒君謀逆時,人們都替他擔憂,而張行信坦然自若,不以為意。這年九月,宣宗開始做皇帝,改年號為貞祐。?

胡沙虎被殺後,張行信上密封奏書主張嚴正刑賞之事,他又說:「自從戰事興起以來,難以得到合適的將帥,請陛下讓重臣舉薦所了解的人,如果確是可用之才,立即加以召見,公開褒獎,必定有捨命報國的人。以前李牧在當趙國將軍時,軍功爵位封賞都能自己做主,出兵進攻退守等不需聽從朝中複議,因而能夠大破北面強敵。現今任命將帥如果不再用條文成法來束縛他們,用朝廷意旨來約束控制他們,而是讓他們能夠全部發揮自己的智慧和才能,那麼克敵收復國土的功業就有希望!」皇帝讚許他的意見。

這時剛剛提拔任用王守信、賈耐兒當將領,他們都是鄙俗不堪、不懂兵法律令的人,張行信擔心他們貽誤國家大事,便上疏說:「《易》中寫道:『開國和繼承大業,小人不可任用。』這是聖人用以警戒後世的,話說得這樣嚴厲。如今大兵縱橫遍地,人心惶惶不安,抵抗敵軍興國理政如非賢能有智慧的人是難以勝任的。狂濫庸俗之輩,承蒙提拔,參預機要大事,實在是毫無意義。」於是,皇帝把他們都罷免了。代理元帥右都監皇族訛可率兵五千人到通州護糧,遇到敵軍立即潰敗。張行信上表奏道:「領兵之道,無過於賞罰二字,當派兵對敵時必須讓他有所思慕而樂於前進,有所畏懼而不敢後退,然後將士聽從命令而功業可成。

像訛可敗退,就應當公開明確他的罪責,朝廷如果加以寬容,一點不追究,我擔心領兵之道未能盡用了。」朝廷下詔回報說:「你的意思已經清楚,訛可等人已經下獄治罪了。」?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