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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張中彥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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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張中彥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張中彥,字才甫,中孚弟。少以父任仕宋,為涇原副將,知德順軍事。睿宗經略陝西,中彥降,除招撫使。授彰武軍承宣使,為本路兵馬鈐轄,遷都總管。

宋將關師古圍鞏州,與秦鳳李彥琦會兵攻之。王師下饒風關,得金、洋諸州,以中彥領興元尹,撫輯新附。師還,代彥琦為秦鳳經略使。秦州當要衝而城不可守,中彥徙治北山,因險為壘,今秦州是也。築臘家諸城,以扼蜀道。帥秦凡十年,改涇原路經略使,知平涼府。

朝廷以河南、陝西賜宋,中孚以官守隨例當留關中。熙河經略使慕洧謀入夏,將窺關、陝,中彥與懷慶趙彬會兩路兵討之,洧敗入於夏。中彥與兄中孚俱至臨安,被留,以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清遠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靖海軍節度使。

皇統初,恢復河南,詔征中彥兄弟北歸,為靜難軍節度使,歷彰化軍、鳳翔尹,改尹慶陽,兼慶原路兵馬都總管、寧州刺史。宗室宗淵毆死僚佐梁郁。郁遠人,家貧無能赴告者。中彥力為正其罪,竟置於法。改彰德軍節度使,均賦調法,奸豪無所蔽匿,人服其明。

逾年,除南京留守。時淮楚用兵,土民與戍兵雜居,訟牒紛紜,所司皆依違不決。中彥得戍兵為盜者,悉論如法,帥府怒其專決,劾奏之,朝廷置而不問。秩滿,轉真定尹兼河北西路兵馬都總管。未幾,致仕,西歸京兆。明年,起為臨洮尹兼熙秦路兵馬都總管。鞏州劉海構亂,既敗,籍民之從亂者數千人,中彥惟論為首者戮之。 西羌吹折、密臧、隴逋、龐拜四族恃險不服,使侍御史沙醇之就中彥論方略,中彥曰:「此羌服叛不常,若非中彥自行,勢必不可。」即至積石達南寺,酋長四人來,與之約降,事遂定,賞而遣之。還奏,上大悅,遣張汝玉馳驛勞之,賜以球文金帶,用郊恩加儀同三司。以疾卒官,年七十五。百姓哀號輟市,立像祀之。(節選自《金史》)

譯文

張中彥,字才甫,張中孚的弟弟。年輕的時候,因為父親的關係,在宋朝為官。擔任涇原副將,掌管德順的軍事。金睿宗進軍陝西的時候,張中彥投降,被金任命為招撫使。後又被任命為彰武軍承宣使,同時任本路兵馬鈐(qián)轄,再升任本路兵馬都總管。

宋將關師古圍攻鞏州時,張中彥同駐守在秦鳳的李彥琦聯合進攻宋軍。金兵攻破饒風關,取得金、洋等州。朝廷讓中彥兼任興元尹,撫恤協調新歸附的各州。軍隊撤回之後,取代李彥琦任秦鳳的經略使。秦州處在交通要道而城池不易防守,張中彥把治所遷移到北山,依據險要地勢來修築城堡,就是現在的秦州。又修築了臘家等幾個城堡,扼守進入四川的通道。中彥在秦州擔任統帥總共10年,此後調任涇原路經略使知平涼府。

朝廷將河南、陝西歸還宋朝,張中孚作為地方官,照例留守關中。熙河經略使慕洧謀反要叛逃西夏,並且想伺機侵犯關中、陝西,張中彥與懷慶的趙彬部會合,共同討伐,慕洧兵敗逃到了西夏。中彥與兄長中孚一起到臨安,被南宋留下,張中彥被任命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清遠軍承宣使、佑神觀提舉、靖海軍節度使。

皇統初年,金兵恢復河南,金朝下詔書徵召中彥兄弟北歸,並任命中彥為靜難軍節度使,歷任彰化軍、鳳翔尹,又調任慶陽尹,兼任慶原路兵馬都總管、寧州刺史。金朝的宗室宗淵打死了部屬梁郁。梁郁是偏遠之地的人,家中貧困沒有能上告的人。中彥盡力為他公平處理,最終將罪人宗淵依法治罪。後來又調任彰德軍節度使,實施平均賦調的徵收制度,使土豪劣紳都不能逃避賦稅,人們都嘆服他的英明。

過了一年,中彥被任命為南京留守。當時淮楚地區正籌備軍事行動,土民與戍守的兵卒雜居在一起,訴訟的狀紙頭緒紛繁,經管的官員都對應該依從還是違背某一方而猶豫不決。張中彥查得戍守的兵卒盜竊的,都依法論罪,當地指揮官怪他專斷,上奏章彈劾他,朝廷放在一邊不加追問。任期滿後,轉任真定尹兼河北西路兵馬都總管。沒多久,退休離官,向西回到京城。第二年,又被重新起用起為臨洮尹兼熙秦路兵馬都總管。鞏州劉海做亂,失敗以後,統計的跟從作亂的百姓有數千人,張中彥只是給為首的論罪並處死了他。

西羌的吹折、密臧、隴逋、龐拜四族依仗着地勢奇險,不服從奇人的管轄,朝廷派侍御史沙醇之到中彥處討論處置的方略,張中彥說:「這些羌人服從反叛沒有常性,如果不是我中彥親自前去,這種形勢一定不能解決。」當即,中彥到了積石達南寺,酋長四人來求見,中彥同他們約定招降的辦法,事情最終平定,中彥賞賜了他們然後讓他們回去了。回來上奏朝廷,皇上很高興,派張汝玉騎快馬到驛站慰勞他,賜給他球文金帶,用同三司一樣的加恩禮。因病在任上去世,享年七十五。百姓罷市哀悼號泣,並立像來祭祀他。[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