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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張萬公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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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張萬公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張萬公字良輔,東平東阿人也。幼聰悟,喜讀書。登正隆二年進士第,調新鄭簿。以憂去。服闋,除費縣簿。大定四年,為東京辰淥鹽副使,課增,遷長山令。時土寇未平,一旦至城下者幾萬人,萬公登陴諭以鄉里親舊意,眾感悟相率而去,邑人賴之,為立生祠。丞相嘗謂曰:「後代我者必汝也。」俄授郎中,敷奏明敏,世宗嘉之,謂侍臣曰:「張萬公純直人也。」

章宗即位,會北邊屢有警,上命樞密使夾谷清臣發兵擊之。萬公言:「勞民非便。」詔百官議於尚書省,遂罷兵。明昌二年,知大興府事。逾年,以母老乞就養,詔不許,賜告省親。還,上問山東、河北粟貴賤,今春苗稼,萬公具以實對。

初,明昌間,有司建議,自西南、西北路,沿臨潢達泰州,開築壕塹以備大兵,役者三萬人,連年未就。御史台言:「所開旋為風沙所平,無益於禦侮,而徒勞民。」上因旱災,問萬公所由致。萬公對以「勞民之久,恐傷和氣,宜從御史台所言,罷之為便」。

泰和元年,連章請老,不許,遷榮祿大夫,賜其子進士及第。明年,章再上。後致仕。

六年,南鄙用兵,上以山東重地,須大臣鎮撫之,特起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山東連歲旱蝗,萬公慮民飢盜起,當預備賑濟。時兵興,國用不給,萬公乃上言乞將鹽引會山東行部給賣,納粟易換。又言督責有司禁戢盜賊之方。上皆從之。復乞致仕,許之,加崇進,仍給平章政事俸之半。泰和七年,薨。命依宰臣故事,賻葬。贈儀同三司,諡曰文貞

萬公淳厚剛正,門無雜賓,典章文物,多所裁正。上嘗與司空襄言秋山之樂意將有事於春蒐也顧視萬公萬公曰動何如靜上改容而止輔政八年其所薦引多廉讓之士焉。 (選自《金史•張萬公傳》,有刪改)

譯文

張萬公字良輔,東平東阿人。他幼年聰穎,喜好讀書。張萬公考中正隆二年的進士,調任新鄭主簿。因親喪而離任。服孝期滿,被授予費縣主簿。大定四年,他任東京辰淥鹽副使,在任時,鹽稅有所增加,升為長山令。當時當地的土匪還沒有被平定,一天早上有幾萬人到城下(請求保護),張萬公登上城上的矮牆用同鄉親舊的情意告諭他們,眾人感動醒悟共同離去,邑人信賴他,為他建立生祠。丞相曾對他說:「以後取代我的一定是你。」不久被授予郎中,他陳述奏章清楚簡練,世宗讚賞他,對侍臣說:「張萬公是純樸正直的人。」

章宗即位,適逢北部邊境多次有警報,皇帝命令樞密使夾谷清臣發兵前去攻打。張萬公說:「使百姓疲勞不好。」皇帝下詔讓百官在尚書省討論此事,於是停止發兵。明昌二年,張萬公知大興府事。一年後,張萬公因為母親年老,他請求回去奉養,皇帝下詔不允許,賜假給他探親。張萬公探親回朝,皇帝問他山東、河北糧價貴賤,今春莊稼如何,張萬公都如實回答。

當初,明昌年間,有司建議,從西南、西北路,沿臨潢到泰州,開挖壕溝用來防備大軍,有三萬人服勞役,多年未完成。御史台說:「挖開的壕溝不久就被風沙填平,對防禦侵略沒有用,而只是白白使百姓疲勞。」皇帝因為旱災,問張萬公導致旱災的緣由。張萬公用「使百姓疲勞的時間長了,恐怕傷了和氣,應該聽從御史台的話,以停止挖壕溝為便」來回答。

泰和元年,張萬公接連上奏章請求告老退休,不准許,升為榮祿大夫,賜他的兒子進士及第。第二年,張萬公再上奏章。後退休。 泰和六年,南方邊境有戰爭,皇帝認為山東是重地,需要大臣前去鎮撫,於是特別起用張萬公知濟南府、山東路安撫使。山東連年有旱災蝗災,張萬公考慮百姓飢餓必生盜賊,應當準備賑濟。當時正興兵打仗,國家支出的費用不能供應所需,張萬公於是上書請求把鹽引交付山東行部變賣,交糧食換取。又上奏督促責備有關部門杜絕盜賊的方法,皇帝都聽從了。張萬公又請求退休,皇帝批准了,並加崇進,仍然給他平章政事一半的俸祿。泰和七年,去世。皇帝命令依照宰相的規格,舉行祭禮,贈給辦喪事的財物。贈儀同三司,諡號文貞。

張萬公質樸敦厚、剛直方正,家中沒有多餘的門客,朝廷的制度法令,多由他裁決修正。皇帝曾經與司空完顏襄說秋山之樂,其意打算在春天打獵。皇帝回頭看張萬公,張萬公說:「動不如靜。」皇帝變了臉色而作罷。他輔政八年來,所推薦的人,多是廉潔謙讓之士。[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