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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龐迪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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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龐迪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龐迪,字仲由,延安人。少倜儻,喜讀兵書,習騎射,學推步孤虛之術,無所效用。應募,隸涇原路第三副將,破賊有功,授保義郎。嘗從百餘騎經行山谷遇夏人數千眾皆駭懼請避迪遂躍馬犯陣敵皆披靡身被重創神色自若完軍以還自是知名,擢為正將。

偽齊國建,涇原路經略使張中孚舉迪權知懷德軍,兼沿邊安撫使。夏人合軍五萬薄懷德城,迪開門待之,夏人不敢入。因以數千騎分門突出,遂破之,斬首五百級,獲軍資羊馬甚眾。復破關師古兵,擢知涇州。未到官,改知鎮戎軍、沿邊安撫使。已而權淮南東路馬步軍副總管,總制沂、密、淮陽,兼權知沂州。丁父憂,去官。齊國廢,改華州防禦使。頃之,軍變,被執入山。已而賊眾悔曰:「公為政素善,豈宜劫辱。」遂縱之還,復領州事。

天眷元年,除永興軍路兵馬都總管兼知京兆府,徙臨洮尹,兼熙秦路兵馬都總管。陝右大飢,流亡四集,迪開渠溉田,流民利其食,居民藉其力,各得其所,郡人立碑紀其政績。官制行,吏部以武功大夫、博州團練使特授定遠大將軍。七年,除慶陽尹。歷三考不易,以治最聞,詔書褒美,西人榮之。正隆元年,遷鳳翔尹,屢上章求退,不許。 海陵南伐,征斂煩急,官吏因緣為奸,富者用賄以免,貧者破產益困。迪悉召民使共議增減,不加威督而役力均,人情大悅。五年,徙汾陽軍節度使。大定初,復為臨洮尹,遷南京路都轉運使,以省事惜費,安靜為政,河南稱之。徙絳陽軍節度使。卒官,年七十。

迪性純孝,父病,醫藥弗效,迪仰天泣禱,刲股作羹,由是獲安。昆弟析家財,迪盡以與之,一無所取。官爵之蔭,率先諸侄。疾革,沐浴朝服而逝。 (選自《金史•龐迪傳》,有刪改)

譯文

龐迪傳翻譯:龐迪,字仲由,延安人。他少年時風流倜儻,喜讀兵書,熟悉騎馬射箭,學習推步孤虛之術,但沒有地方效力。他應召從軍,屬於涇原路第三副將,由於破敵有功,被授予保義郎。他曾經同一百多騎兵在山谷中行走,遇到幾千夏國人,同行都害怕請求避開夏國人,龐迪於是騎馬沖犯夏國人的隊伍,敵人披靡而逃,他身受重傷,而神色自若,軍隊也毫無損失而歸。龐迪從此出名,升為正將。

偽齊國建立,涇原路經略使張中孚推薦龐迪暫代知懷德軍,兼沿邊安撫使。夏國人集中五萬軍隊逼迫懷德城,龐迪開城門等待,夏國軍隊不敢進城。因此龐迪用幾千騎兵分門突然出擊,於是打敗了夏軍,斬首五百,俘獲很多軍用物資及羊馬。龐迪又打敗關師古的軍隊,他被升為知涇州。龐迪還沒到任,又改為知鎮戎軍,沿邊安撫使。不久他暫代淮南東路馬步軍副總管,共控制沂、密、淮陽,並暫兼知沂州。龐迪父親去世,他辭官服孝。齊國被廢除,龐迪改任華州防禦使。不久,軍隊發生叛亂,他被拘捕山中。爾後叛軍後悔說「:你為政一向和善,豈能劫持污辱。」於是把龐迪放了回去,他又領華州事。

天眷元年(1138),龐迪被任命為永興軍路兵馬都總管兼知京兆府,調任臨洮尹,兼熙秦路兵馬都總管。陝右大饑荒,人民四處逃荒,龐迪開渠灌溉田地,逃荒百姓得到了食物,居民憑藉自己的力量,各得其所,郡人立碑紀念他的政績。官職制度實行後,吏部以武功大夫、博州團練使特授予他定遠大將軍。皇統七年(1147),龐迪被任命為慶陽尹。龐迪經歷三次考核都沒變動職位,因為治政聞名,金熙宗皇帝下詔褒獎他,西人以此為榮。正隆元年(1156),龐迪升為鳳翔尹,他屢次上奏章請求退隱,沒有被允許。

海陵皇帝南伐,徵收繁多且緊急,官吏因此邪惡收取,富人賄賂以免,窮人越發破產貧困。龐迪盡召百姓讓他們共議徵收增減,不加責罰而平均分配勞役,百姓拍手稱快。正隆五年(1160),龐迪調任汾陽軍節度使。大定初年,龐迪又任臨洮尹,升南京路都轉運使,他因為減少勞役節約開支,廉潔為政,河南境內都稱讚他。龐迪調任絳陽軍節度使。龐迪死在任上,終年七十歲。

龐迪性格忠孝,他父親生病,醫藥無效,龐迪仰天哭泣祈禱,割自己大腿肉做羹給他父親吃,其父病因此康復。龐迪與弟兄分家財,他的家財全部給弟兄,一點不要。官爵的蔭恩,他首先給各個侄子。他病情嚴重後,沐浴穿上官服而死。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