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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完顏永蹈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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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完顏永蹈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鄭王永蹈,本名銀術可,初名石狗兒。大定十一年,封滕王,未期月進封徐王。二十五年,加開府儀同三司。二十六年,為大興尹。章宗即位,判彰德軍節度使,進封衛王。

明昌二年,徙封鄭王。三年,改判定武軍。初,崔溫、郭諫、馬太初與永蹈家奴畢慶壽私說讖記災祥,畢慶壽以告永蹈:「郭諫頗能相人。」永蹈乃召郭諫相己及妻子。諫說永蹈曰:「大王相貌非常,王妃及二子皆大貴。」又曰:「大王,元妃長子,不與諸王比也。」永蹈召崔溫、馬太初論讖記天象。崔溫曰:「丑年有兵災,屬兔命者來年春當收兵得位。」郭諫曰:「昨見赤氣犯紫微,白虹貫月,皆注丑後寅前兵戈亂事。」永蹈深信其說,乃陰結內侍鄭雨兒伺_ k起居,以崔溫為謀主,郭諫、馬太初往來遊說。河南統軍使仆散揆尚永蹈妹韓國公主,永蹈謀取河南軍以為助,與妹澤國公主長樂謀,使駙馬都尉蒲剌睹致書於揆,且先請婚,以觀其意。

揆拒不許結婚,使者不敢復言不軌事。永蹈家奴董壽諫永蹈,不聽。董壽以語同輩奴千家奴,上變。是時,永蹈在京師,詔平章政事完顏守貞、參知政事胥持國、戶部尚書楊伯通、知大興府事尼龐古鑒鞫問,連引甚眾,久不能決。上怒,召守貞等問狀。右丞相夾谷清臣奏曰:「事貴速絕,以安人心。」於是,賜永蹈及妃卞玉,二子按春、阿辛,公主長樂自盡。蒲剌睹、崔溫、郭諫、馬太初等皆伏誅。仆散揆雖不聞問,猶坐除名。董壽免死,隸監籍。千家奴賞錢二千貫特遷五官雜班敘使自是諸王制限防禁密矣泰和七年詔復王封備禮改葬賜諡旦刺以衛王永濟子按辰為永蹈後奉其祭祀。 (節選自《金史 完顏永蹈傳》)

譯文

鄭王完顏永蹈本名完顏銀術可,他開始名叫石狗兒。大定十一年(1171),完顏永蹈被封為滕王,不到一個 月又被封為徐王。大定二十五年(1185),完顏永蹈加封為開府儀同三司。大定二十六年(1186),完顏永蹈擔任 大興尹。金章宗即皇帝位,完顏永蹈兼任彰德軍節度使,進封為衛王。

明昌二年(1191),調封為鄭王。明昌三 年(1192),改為兼任定武軍節度使。當初,崔溫、郭諫、馬太初與完顏永蹈的家奴畢慶壽暗地裡談論讖語記錄 災難吉祥,畢慶壽把它告訴給完顏永蹈,對他說:「郭諫很能給人看相。」完顏永蹈於是召令郭諫給自己和妻 子看相。郭諫勸完顏永蹈說:「大王您相貌非常,王妃和兩個兒子都是大貴的面相。」郭諫又說:「大王,您 是元妃的長子,不能同諸王相比擬。」完顏永蹈召令崔溫、馬太初議論讖語記錄天象。崔溫說:「丑年有兵災, 屬兔的人第二年春天應當是收攏軍隊得到皇帝寶座。」郭諫說:「昨天見赤氣犯紫微,白虹穿月亮,都預示丑 年末寅年初軍隊叛亂。」完顏永蹈完全相信他們所說的話,於是暗地裡勾結內侍鄭雨兒探查皇帝的起居時間, 並用崔溫作為謀主,郭諫、馬太初往來遊說。河南統軍使仆散揆想娶完顏永蹈的妹妹韓國公主,完顏永蹈謀劃 取得河南軍隊作為援助,完顏永蹈與妹妹澤國公主長樂商量,派駙馬都尉蒲剌睹寫信給仆散揆,先結婚,以觀 察他的誠意。仆散揆拒絕(蒲剌睹)不答應結婚,使者不敢再說叛亂的事。

完顏永蹈的家奴董壽勸諫他,(他) 沒有採納。董壽把這些告訴了另一家奴千家奴,千家奴告發了完顏永蹈叛亂的事。這時,完顏永蹈在京都,皇帝下詔平章政事完顏守貞、參知政事胥持國、戶部尚書楊伯通、知大興府事尼龐古鑒審訊完顏永蹈的案子,此 案牽連的人很多,很久不能判決。皇帝很生氣,召見完顏守貞等人問明情況。右丞相夾谷清臣上奏說「:這件 事貴在迅速解決,以安定人心。」於是,皇帝賜完顏永蹈及其妃卞玉,兩個兒子完顏按春、阿辛,公主長樂自 殺。蒲剌睹、崔溫、郭諫、馬太初等都被殺。仆散揆雖然沒有聽到此事,也被因此被除名。董壽被免去死罪, 隸屬監視對象。

千家奴被賞二千貫錢,特別加升為五官雜班敘使。從此對諸王的限制防範更嚴密。泰和七年 (1207),金章宗皇帝下詔恢復完顏永蹈的王位,按禮節改葬他,賜諡號剌,以衛王完顏永濟的兒子完顏按辰作 為完顏永蹈的後代,供給他祭祀。 [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