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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侯小叔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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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侯小叔傳出自於《金史》。該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於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記載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始末的一部史書。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決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 [1]

原文

侯小叔,河東縣人。為河津水手。貞祐初,籍充鎮威軍,以勞補官。元光元年,遷河中府判官,權河東南路安撫副使。小叔盡護農民入城,以家財賞戰士。河中圍解,遷治中,安撫如故。樞密院奏:「小叔才能可用,權位輕不足以威眾,乞假符節。」十二月,詔權元帥右都監,便宜從事。提控吳德說小叔出降,叱出斬之。

表兄張先從容言大兵勢重,可出降以保妻子,小叔怒謂先曰:「我舟人子,致身至此,何謂出降。」縛先於柱而殺之,飯僧祭葬,以盡戚黨之禮。頃之,樞密院遣都監訛論與小叔議兵事,小叔出城與訛論會,石天應乘之取河中府,作浮橋通陝西。小叔駐樂李山寨,眾兵畢會,夜半坎城以登,焚樓櫓,火照城中,天應大驚不知所為,盡棄輜重、牌印、馬牛雜畜,死於雙市門。小叔燒絕浮橋,撫定其眾。遷昭毅大將軍,遙授孟州防禦使、同知府事,監軍、安撫如故。二年正月,大元軍騎十萬圍河中,總師訛可遣提控孫昌率兵五千,樞密副使完顏賽不遣李仁智率兵三千,俱救河中。

小叔期以夜中鳴鉦,內外相應。及期,小叔出兵戰,昌、仁智不敢動。小叔斂眾入城,圍益急,眾議出保山寨,小叔曰:「去何之?」密遣經歷官張思祖潰圍出,奔告於汴京。明日,城破,小叔死,不得其屍。總帥訛可以河中府推官籍阿外代小叔權右都監。樞密院奏:「小叔功卓異,或疑尚在,遽令阿外代之,絕歸向之路。」至是元軍既拔環河中諸郡小叔已亡四十餘日中條諸寨無所統領乃詔阿外權領宣宗思小叔功下詔褒贈切責訛可不救河中之罪。

譯文

侯小叔,河東縣人。做河邊渡口的水手。貞佑初年,入軍籍充當鎮威軍戰士,因為有功勞被增補當官。元光元年,升任河中府判官,兼任河東南路安撫副使。侯小叔保護所有農民進入城中,用家財獎賞戰士。河中圍解之後,侯小叔升遷治中,安撫副使的職務沒有變化。

樞密院上奏說;「侯小叔才能可用,但他的權位太輕不足以慨服部下,請求給予他行使權力的符節。「十二月,皇帝下詔讓他兼元帥右都監的職務,有權根據情況變化自行決斷事情。提控吳德勸說侯小叔出城投降,侯小叔呵斥他並將他推出斬首。他的表兄張先委婉說出蒙古大軍勢力太大,可以出城投降來確保妻子兒女的生命安全,侯小叔怒斥張先說:「我是一個船夫的兒子,得到今天的地位,怎麼能出城投降呢。』『於是將張先捆綁在柱子上將其斬殺,還僱請了和尚為他設法場並祭奠安葬他,以此來盡親戚同鄉的禮節。不久,樞密院派遣都監訛論與侯小叔商議軍事,侯小叔出城與訛論會合,石天應乘機奪取河中府,然後建造浮橋通向陝西。

侯小叔駐守在樂李山寨,等到各路人馬都匯聚齊整,半夜攀着城墻的縫隙登上了城樓,焚燒了城樓,火光照亮城中。石天應大驚,不知該怎麼辦,把輜重、牌印、馬牛牲審都丟棄了,他自己也死在雙市門。小叔燒斷了浮橋,安撫穩定民眾情緒。朝廷升任他擔任昭毅大將軍,又授予他孟州防禦使、同知府事的職務,監軍、安撫副使的官職依然保留。元光二年正月,大元軍騎兵十萬包圍河中,總帥訛可派遣提控孫昌率兵五千,樞密副使完顏賽不派遣李仁智率兵三千,一起救援河中。侯小叔和他們約定在半夜敲打鋌鑼聯絡,內外相應。等到約定時間,侯小叔出兵交戰,孫昌、李仁智卻不敢出動。

侯小叔聚集士兵進入城內,元軍圍攻得更急迫,大家都建議出城據守山寨,侯小叔說;「出去又能到哪裡呢?「他暗中派遣經歷官張思祖突圍出城,向朝廷告急。第二天,城池被攻破,侯小叔戰死,但是沒有找到屍體。總帥訛可用河中府推官籍阿外代替侯小叔掌管右都監。樞密院上奏說;「侯小叔功勳卓著,超出常人,有人懷疑他還在人間,這時朝廷立即命令阿外代替他的位置,這是斷絕了侯小叔回歸本朝的道路。」到這個時候,元軍已經攻下河中府周圍各郡,侯小叔已經遇難四十多天,中條山各寨人馬沒有人統一指揮,於是皇帝下令讓籍阿外兼管。宣宗追念侯小叔的功勞,下詔表彰追贈,嚴厲斥責訛可不去援救河中府的罪責。[2]

作者簡介

脫脫(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軍事家。

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為中書右丞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中書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書右丞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被讚譽為「賢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鎮壓抗元紅巾軍。

脫脫在執政期間還主持修撰遼、金、宋三史。由於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顏專權時辭歸的儒臣這時紛紛應召入國史館,脫脫受命為三史都總裁官,以中書平章政事、康里人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岩,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經過挑選淘汰確定了一批修史官,他們之中除漢人外,還有畏兀兒、哈剌魯、唐兀、欽察等族的史學家。

如此眾多的少數民族學者參加修史,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僅見的。脫脫雖然沒有秉筆修史,但卻是一位名副其實的都總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學田錢糧為修史費用,解決了經費困難問題;遼、金、宋三朝誰為「正統」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影響修史開展,脫脫主張三史分別撰寫,各為正統,一律平等對待,「議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脫脫被革職流放雲南,中書平章政事哈麻矯詔,令其自盡,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三史於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開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遼史》,脫脫命掾史儀禮鼓吹導從,自史館進至宣文閣,甚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總共只用了兩年半時間,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礎外,主要是因為脫脫這位都總裁官用人得當,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時,脫脫已辭去相位,故以中書右丞相阿魯圖、中書左丞相別兒怯不花為「領三史事」。[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