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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禁》選自元末明初劉基創作的筆記--《郁離子》第九卷。

郁離子》不僅集中反應了作為政治家的劉伯溫治國安民的主張,也反映了他的人才觀、哲學思想、經濟思想、文學成就、道德為人以及淵博學識。在寫作《郁離子》的過程中,劉伯溫的整個思想體系,尤其是對社會政治方面的看法及主張更加成熟,也更加系統[1]

原文

郁離子曰:「天下之重禁,惟不在衣食之數者可也。故鑄錢造幣雖民用之所切,而飢不可食,寒不可衣,必藉主權以行世。故其禁雖至死而人弗怨,知其罪之在己也。若則海水也。海水天物也,煮之則可食,不必假主權以行世,而私之以為己,是與民爭食也。故禁愈切,而犯者愈盛,曲不在民矣。」或曰:'若是,則'數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時入山林』,先王之禁亦過與?」曰:「先王之禁非奄其利而私之也,將育而蕃之以足民用也。其情異矣,矧百畝之田無家不受,而不飢不寒乎?」

譯文

郁離子說:「天下的嚴厲森令,只要不在衣食的範圍內就可以了。所以鑄錢造幣,即使百姓迫切需要得到它,但飢不能食,寒不能衣,必須藉助君主的權力才能在世上流通。所以犯了私鑄錢幣的禁令,即使處死,人們也不抱怨,知道自己犯了罪過。就像是鹽是從海水中提取的,海水是天然的東西,煮干它就可以食用,不必憑藉君主的權力就可以在世上通行,如果把它據為私有,這是同百姓爭食啊。因此禁止得越急切,而違犯的人就趙多,理由就不在老百姓方面了。」也許有人說:「如果這樣,那麼先王規定的『數網不能一齊入池塘,斧頭應按時節入山林的禁令也有過錯嗎?」郁離子說:「先王的禁令並不是要覆蓋那物利而把它居為私有,那樣規定,是要培育它並使它增多,來滿足百姓的需用啊。那另一種情況就不同了,況且沒有成家的不分給百畝田地,那樣能不饑寒交迫嗎?」

寓意

國不可一日無法,然而制定法令必須從人民的生活實際出發,使百姓能夠安居樂業。假如不為百姓着想,與民爭食爭利,一味巧取豪奪,那麼,法令越嚴苛,違法的人也就越多,豈不是官逼民反?水可載舟,也可覆舟。民為國之根本,這一點誰都無法改變。

作者

劉基(1311年7月1日-1375年4月16日)字伯溫,諡曰文成,漢族青田縣南田鄉(今屬浙江省文成縣)人,故時人稱他劉青田,明洪武三年(1370)封誠意伯,人們又稱他劉誠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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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劉基主要著作,文學360, 2020-04-20
  2. 揭秘大明王朝第一謀臣劉伯溫 ,搜狐,201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