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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醛紙質繞絲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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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醛紙質繞絲筒(原ZB Q23003—1987)。 本標準適用於玻璃纖維工業中高速拉絲用的繞絲筒。

基本內容

中文名:酚醛紙質繞絲筒

吸水率:2.0%及以下

定義:繞絲筒由絕緣紙與酚醛樹脂製成

高轉數性能:無破損現象

產品規格

普通繞絲筒應符合圖1規定,如需要特殊規格由供需雙方商定。

技術要求

3.1 外觀質量

外表面平整光潔,不允許有起泡、端面分層等影響使用的缺陷存在。

3.2 物理機械化學性能

繞絲筒的物理機械性能與化學性能應符合下表規定:

指標名稱 單 位 指 標

比重及 1.22~1.32

耐丙酮性能 無顯著變化[?]

耐沸水性能 無顯著變化[?]

環向抗壓強度 M P a (kgf/cm[2]) 88以上(900以上)

試驗方法

4.1 外觀

在光線充足處,取試件置眼前30cm處轉動,以肉眼觀察。

4.2 尺寸

4.2.1 量具:分刻度為1mm,長度為30cm的鋼尺;內外徑專用卡規。

4.2.2 試驗步驟:以鋼尺測量繞絲筒高,以專用卡規測量繞絲筒內外徑。

4.3 吸水率

4.3.1 試驗設備

4.3.2 盛水容器

4.2.3 乾燥器。

4.3.2 試驗步驟

4.3.2.1 將試件放置在盛有乾燥劑的乾燥器中,預處理2h後稱後果,精確至1g。

4.3.2.2 試件浸沒於常溫水中,24±1h取出用濾紙擦掉表面水珠,然後進行稱重,精確至1g ;在3min內稱重完畢。

4.3.3 計算方法

W2 - W1

A=--------- × 100

W1

式中:A——吸水率,%;

W1——試件預處理後,浸水前的質量,g;

W2——試件浸水24±1h後的質量,g;

試驗結果以每組試件算術平均值表示,取2位有效數字。

4.4 比重

4.4.1 試驗設備

4.4.1.1 天平,感量為1g。

4.4.1.2 盛水容器。

4.4.1.3 細金屬絲。

4.4.2 試驗步驟

將試件放在天平上稱其在空氣中的質量,精確至1g;再用細金屬絲的一端系住試件懸掛在常溫水中(注意:試件應完全浸沒水中,表面應無氣泡),金屬絲的另一端系在天平上,稱試件懸掛在常無顯著變化指明顯變形、膨脹(起泡)、裂紋、顏色等。

溫水中的質量,精確至1g.

然後取下試件,稱金屬絲懸掛在常溫水中的質量,精確至1g.

4.4.3 計算方法

W

d = --------------

W - W1 + W2

式中:d——比重;

W——試件在空氣中的質量,g;

W1——試件與金屬絲懸掛在常溫水中的質量,g;

W2——細金屬絲懸掛在常溫水中的質量,g。

試驗結果以每組試件的算術平均值表示,取三位有效數字。

4.5 耐丙酮性能試驗

4.5.1 試驗設備

4.5.1.1 耐丙酮腐蝕容器。

4.5.1.2 工業丙酮。

4.5.2 試驗步驟

將試件浸沒於丙酮中2h後取出,用濾紙吸去表面丙酮,用手觸摸並觀察外觀變化。

4.6 耐沸水性能

4.6.1 試驗設備:加熱裝置及容器。

4.6.2 試驗步驟

將試件浸沒於沸水中,10min後取出,用濾紙吸去表面水珠,用手觸摸並觀察外觀變化。

4.7 環向抗壓強度

4.7.1 試驗設備及試件

4.7.1.1 專用環向壓力盤。

4.7.1.2 10t萬能材料試驗機。

4.7.1.3 從坯筒上切取試件,尺寸應符合規定。

4.7.2 試驗步驟

4.7.2.1 將試件裝入專用環向壓力盤中,使試件一端平貼於壓力盤側板。

4.7.2.2 把專用環向壓力盤裝於萬能材料試驗機中,進行抗壓試驗並記錄破壞載荷。

4.7.3 計算方法

σCB = ----------

2(b×c)

式中:σCB——抗壓強度,Pa(kgf/cm[2];

P——試件破壞載荷,N(kgf);

b——試件寬度,mm;

c——試件厚度,mm。

試驗結果以每組試件的算術平均值表示,取3位有效數字。

4.8 高轉數性能

4.8.1 試驗設備:轉數大於11000r/min的拉絲機頭,並配備具有安全裝置的房間。

4.8.2 試驗步驟:將試件裝於拉絲機頭上,然後開門,於門外啟動開關。5min後關閉開關,取出試件觀察。

檢驗規則

5.1 外觀質量尺寸應逐只檢驗。

5.2 吸水率、比重、環向抗壓強度、耐丙酮性能、耐沸水性能,高轉數性能6項為例行試驗。其中高轉數性能每1000隻為1批,其他5項5000隻為1批。吸水率、環向抗壓強度、高轉數性能每批抽取5隻作為試件;比重、耐丙酮性能、耐沸水性能每批抽取10隻作為試件。

5.3 驗收試驗中發現某項不合格,再抽以雙倍試件試驗此項。如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其中,高轉數試驗不合格不再複試。

相關內容

6.1 標誌

每箱應標明:生產單位、產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日期,並有出廠檢合格證與註冊商標。

6.2 包裝

用紙箱包裝,其中半數用紙張包裹,相間放於箱內。

6.3 運輸

箱子應平放,運輸時防止雨淋及機械損傷。

6.4 貯存

置於室內乾燥處。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南京玻璃纖維研究設計院提出,由南京玻璃纖維研究設計院技術歸口。

本標準由南京絕緣材料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湯永華、施順興。[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