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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正是《周禮·天官》酒官之長,設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統轄酒人、漿人,掌管王室全部酒漿釀造政令、原料分配、品類區分、祭祀宴飲供給,是周代酒醴禮制的最高主管。周代酒不單純為飲品,更是宗廟祭祀、朝聘、宴饗的核心禮器,酒正通過分級管控酒品,嚴格區分禮制用酒與日常飲用酒,管控飲酒秩序,杜絕酗酒失禮。

主要職責

酒正首要職權為頒布釀造法令,統一分配黍、米、曲等釀酒原料,制定標準化釀造工藝,管控全國官營酒坊生產。嚴格區分五大酒品體系:五齊、三酒、四飲,各品類用途、釀造時長、飲用場景法定劃分,不得混淆。五齊專供宗廟祭祀,三酒供日常宴飲、賓客犒賞,四飲是非酒類漿液飲品,由漿人製作,歸酒正統一調度。

酒正設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人,掌酒之政令,為酒官之長。[1]。

各類祭祀用酒陳設由酒正全權統籌,大祭配備三套酒樽,中祭兩套,小祭一套,每種酒品定量盛放,搭配玉、銅、陶不同禮器。天子朝覲、會同諸侯、大饗射禮,酒正依照爵位等級分配酒品,天子、三公、諸侯、卿大夫飲用酒規格逐層遞減,維護尊卑禮制。酒正掌管酒品倉儲、出入登記,所有釀造、領用、剩餘酒漿全部記錄在冊,年終協同司會完成酒類物資核算,杜絕私藏、浪費。

官職沿革與制度意義

西周滅亡後,酒正制度被諸侯沿用,秦國設酒府,漢代少府設太官湯官主管酒漿,不再設立獨立酒正。但《周禮》酒正開創的「分品類、分等級、禮制優先」酒類管理制度,貫穿歷代王朝光祿寺、御酒房,古代官方酒政、祭祀酒禮體系均以此為藍本構建。 酒正所釀之酒有三酒事酒昔酒之分,分別用於祭祀、賓客與日常,折射周代酒禮的等級秩序。[2]。

酒正在祭祀供酒方面有一套嚴格的用酒等級制度。五齊三酒各有其用:三酒供人飲用醍齊、澄齊、清齊,用於饗禮和尋常燕飲;五齊用於祭祀獻神,包括泛齊、醴齊、盎齊、緹齊、沈齊,不可混淆。酒正釀酒須依天時,冬季釀醴齊,春季釀泛齊,大祭用酒須提前一年釀造,確保醇厚老熟。酒正所釀之酒除供王室祭祀、燕饗外,還用於賞賜功勳貴族、接待外賓,外邦諸侯朝覲時,酒正須按來朝者爵位高低奉不同酒品,天子賜酒等級不可僭越,否則以失儀論處。酒正屬下設有酒人官奴,專門負責搬運酒罈、溫酒、斟酒,祭祀時還需協助布置祭壇酒器。歷代酒政屢有變革,漢代將酒釀收歸官營,唐宋設酒坊監,明清仍有酒醋稅之徵,均可見周代酒正酒類管控思路的制度延續。

參考資料